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做客新浪微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
2014-01-21 16:50:09
中国法院网讯 (郭楠) 1月21日下午15点,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做客新浪微访谈,针对春节前夕农民工“讨薪难”,用工单位欠薪案件集中多发的现象,和广大农民工朋友在线交流,帮助其通过合法途径讨回工钱,让农民工朋友高高兴兴的回家过年。
据悉,2013年12月中旬至2014年6月,全国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针对的重点是追索劳动报酬等十大类。截至目前,各地法院已经排查摸清专项活动案件底数近5万件,案涉总金额逾38亿元。
刘贵祥称,执行难一直是大家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近年来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解决这一难题,努力让大家感觉到执行中的公平正义。但还是存在许多问题,我们对此有清醒认识,将攻坚克难,义无反顾地多为人民群众出点实招,做点实事。
刘贵祥指出,目前,我们提出“一性两化”的基本工作思路,正在不遗余力地抓信息化,提高查人找物的效率,提高执行关键节点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同时,大力抓好规范化建设,一是通过网络进行程序性规范,二是通过司法解释的完善,建立规范体系,把执行权力放在量身定做的笼子里,尽可能统一尺度,适度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解决执行乱、消极执行的问题。
访谈中,刘贵祥对网友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并表示会针对具体个案,核实情况,凡涉及到个案尚未得到执行的,需要转交执行法院督促办理的,可以邮寄申诉材料,将会依法妥善处理。
访谈摘录:
网友新闻小姐向日葵提问:请问法院为什么要专门搞一个这样的专项活动?能有什么意义?
刘贵祥回答: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各级法院一直都很关注,也都在陆续搞类似活动。但最高法院统一部署在全国搞这个活动,还是第一次。
网友胖妞二丫提问:目前全国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重点追索劳动报酬等十大类。现在通过搞专项活动执行这些案件,可能还有点成效。等这活动结束后,以后这些案子还有人管么?
刘贵祥回答:我们将通过这次活动,总结出解决这类案件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并将其固化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在今后的执行中长久地发挥作用。不存在活动过后就没人理没人管的情况。将会用制度的“长效性”避免活动的“短期性”。
网友一贯书香提问:第一,集中执行是否符合中央的法治精神?集中执行时其他不属于集中执行范围的案件是否受影响?第二,为了加强执行力度,禁高令禁止被执行人购买新房屋,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什么不参加会签?商业银行等部门或企业以后有计划参加会签吗?
刘贵祥回答:集中执行只是对一批尚未执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必须具有法律依据,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并不是在法律之外另搞一套。常规执行不能因专项执行而影响正常执行,其他案件如存在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的,您可向我院提供具体材料,我们经核实,依法督办。第二个问题关于禁高令,目前几个部门联合备忘录,只是第一批合作单位,还会进一步协商诸如住建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我们正在努力紧锣密鼓地工作,这是一个发展方向,我们坚定地走下去。不管有多少困难,都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各部门的支持予以解决。
据悉,2013年12月中旬至2014年6月,全国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针对的重点是追索劳动报酬等十大类。截至目前,各地法院已经排查摸清专项活动案件底数近5万件,案涉总金额逾38亿元。
刘贵祥称,执行难一直是大家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近年来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解决这一难题,努力让大家感觉到执行中的公平正义。但还是存在许多问题,我们对此有清醒认识,将攻坚克难,义无反顾地多为人民群众出点实招,做点实事。
刘贵祥指出,目前,我们提出“一性两化”的基本工作思路,正在不遗余力地抓信息化,提高查人找物的效率,提高执行关键节点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同时,大力抓好规范化建设,一是通过网络进行程序性规范,二是通过司法解释的完善,建立规范体系,把执行权力放在量身定做的笼子里,尽可能统一尺度,适度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解决执行乱、消极执行的问题。
访谈中,刘贵祥对网友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并表示会针对具体个案,核实情况,凡涉及到个案尚未得到执行的,需要转交执行法院督促办理的,可以邮寄申诉材料,将会依法妥善处理。
访谈摘录:
网友新闻小姐向日葵提问:请问法院为什么要专门搞一个这样的专项活动?能有什么意义?
刘贵祥回答: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各级法院一直都很关注,也都在陆续搞类似活动。但最高法院统一部署在全国搞这个活动,还是第一次。
网友胖妞二丫提问:目前全国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重点追索劳动报酬等十大类。现在通过搞专项活动执行这些案件,可能还有点成效。等这活动结束后,以后这些案子还有人管么?
刘贵祥回答:我们将通过这次活动,总结出解决这类案件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并将其固化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在今后的执行中长久地发挥作用。不存在活动过后就没人理没人管的情况。将会用制度的“长效性”避免活动的“短期性”。
网友一贯书香提问:第一,集中执行是否符合中央的法治精神?集中执行时其他不属于集中执行范围的案件是否受影响?第二,为了加强执行力度,禁高令禁止被执行人购买新房屋,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什么不参加会签?商业银行等部门或企业以后有计划参加会签吗?
刘贵祥回答:集中执行只是对一批尚未执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必须具有法律依据,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并不是在法律之外另搞一套。常规执行不能因专项执行而影响正常执行,其他案件如存在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的,您可向我院提供具体材料,我们经核实,依法督办。第二个问题关于禁高令,目前几个部门联合备忘录,只是第一批合作单位,还会进一步协商诸如住建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我们正在努力紧锣密鼓地工作,这是一个发展方向,我们坚定地走下去。不管有多少困难,都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各部门的支持予以解决。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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