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筑就维权岗 爱心托举艳阳天
——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2013年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侧记
2014-01-15 10:13: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韦肖波
  2013年来,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积极践行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能动司法,全力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用真情铸就妇女儿童维权港湾,用爱心托举司法为民艳阳天。

  2013年,该院审结案件3039件,其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1463件,占全院审结案件的48.14%,案件审结率100%,执结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59件79人,执结标的110多万元,妇女维权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绿色通道”保诉求,“四快原则”解亟需

  该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畅通妇女儿童诉求表达渠道。同时,在立案庭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热线电话,为广大妇女儿童群众提供有关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确保妇女儿童司法诉求及时得到表达。定期与妇联干部一齐开展联合接访日活动,畅通法院、妇联领导与妇女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

  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该院坚持按照“四快原则”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原则,切实把案件办好、执行好,确保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困难妇女儿童当事人,依法予以缓减免诉讼费用。

  2013年,共接待妇女群众3500多人次,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27438元,为辖区350多名儿童开通绿色通道,设立特殊程序案件344件。

  司法服务进乡村,贴心调解促和谐

  深入基层群众,开设巡回法庭,变“坐堂办案”为“上门办案”。发挥能动司法工作职能,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触角延伸到村屯。5月23日,该院首个驻村“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服务点”在清水口镇清水口村正式挂牌,把法庭开到涉诉困难妇女儿童家门口。借助村委会的平台,加强与妇联、学校之间的联系,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妇女儿童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快捷有效维护受侵害妇女儿童的权益。

  强化调解工作,着力化解矛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以降低诉讼成本,减化诉讼程序。同时,聘用妇联陪审员来参与调解工作,发挥妇联陪审员熟悉妇女心理的特点,善于做思想工作的特长,尽量促成当事人消除矛盾、减少对抗、彻底化解纠纷,帮助妇女儿童当事人恢复和重建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

  2013年,该院共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件2132件。其中调解了942件婚姻纠纷案件,挽救了一批濒临解体的家庭;妇联参与审理、调解的案件351件。

  法制宣传形势多,帮教回访效果佳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结合 “3.8”妇女节、“6.1”儿童节、“12.4”法制宣传日等日期,经常性地举办送法进社区、校园、农村等活动。选派法官到辖区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上法制课,先后四次到到辖区乡镇中小学播放法制微电影《未成年人犯罪启示录》,以鲜活、直观的方式,进行法制教育。  

  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帮助教育感化失足少年,彰显司法为民情怀。该院对审结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定期进行回访。认真做到“两关注”,即关注生活、关注身心,了解被访妇女儿童有无家庭经济困难,身体、心理是否健康,心情是否愉悦,并适时进行辅导和帮助。

  2013年,共举办法制宣传活动12次,上法制宣传课5次,播放微电影普法4次,摆摊设点宣传12次,接受妇女儿童咨询800多人次,发放相关法制资料3000多份,受教育妇女儿童5000多人次。开展帮教回访活动8次,回访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当事人250多件(人)次。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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