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男子嫌母唠叨 乱棍打死生母被判刑
2014-01-09 15:43:12
中国法院网讯 (熊中文) 俗话说:“儿不嫌母丑,子不嫌父贫。”清流一男子却因嫌母亲太爱唠叨惹其心烦,一顿乱棍将亲生母亲打死。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认定这名男子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因其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13年7月2日17时许,被告人赵某在清流县赖坊乡自家房屋边的稻田里打谷子时,因其母王某讲他不干活,啰啰嗦嗦地教训他而感到非常生气,遂持一根抬打谷机所用的杉木棍殴打母亲王某,一顿乱打后王某头破血流,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系因重度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而赵某被鉴定为患精神分裂症,目前属于不全缓解期,案发时辨认能力正常,控制能力明显削弱,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当日,公安机关接群众电话报警后,在赵某家中将其抓获,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清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被害人王某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赵某犯罪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赵某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清流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3年7月2日17时许,被告人赵某在清流县赖坊乡自家房屋边的稻田里打谷子时,因其母王某讲他不干活,啰啰嗦嗦地教训他而感到非常生气,遂持一根抬打谷机所用的杉木棍殴打母亲王某,一顿乱打后王某头破血流,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系因重度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而赵某被鉴定为患精神分裂症,目前属于不全缓解期,案发时辨认能力正常,控制能力明显削弱,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当日,公安机关接群众电话报警后,在赵某家中将其抓获,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清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被害人王某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赵某犯罪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赵某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清流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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