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农家女恋上高富帅 重婚触刑被判九个月
2014-01-02 16:39: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娄底频道 | 作者:梁成文 刘世琼 张欣
日前,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重婚案进行宣判,渴望一桩美满婚姻,不惜触犯法律的女子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07年,湖南省涟源市女子毛某与同乡龙某自由恋爱结婚,并育有二女。2011年,毛某通过网络与北京某科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吕某相识,发现吕某学历高、年轻帅气,爱慕虚荣的毛某便隐瞒身份与其交往。出身农村,仅有高中文化的毛某谎称自己单身,父母是高官,家中拥有多处房产,曾留学加拿大,目前在某设计院工作,吕某很快与其坠入爱河。2012年11月,毛某以怀孕为由,催促吕某结婚。2013年1月,毛某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吕某举行了结婚仪式,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年2月,龙某在毛某的包中发现了毛某与吕某的结婚录像光盘,才了解事情始末,遂向派出所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告人毛某应当以重婚罪定罪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
2007年,湖南省涟源市女子毛某与同乡龙某自由恋爱结婚,并育有二女。2011年,毛某通过网络与北京某科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吕某相识,发现吕某学历高、年轻帅气,爱慕虚荣的毛某便隐瞒身份与其交往。出身农村,仅有高中文化的毛某谎称自己单身,父母是高官,家中拥有多处房产,曾留学加拿大,目前在某设计院工作,吕某很快与其坠入爱河。2012年11月,毛某以怀孕为由,催促吕某结婚。2013年1月,毛某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吕某举行了结婚仪式,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年2月,龙某在毛某的包中发现了毛某与吕某的结婚录像光盘,才了解事情始末,遂向派出所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告人毛某应当以重婚罪定罪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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