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法院:交通事故起纠纷 执行救助显真情
2013-12-17 16:07:21
执行法官将救助金送到申请人手中
     中国法院网讯 (马小松)  “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们这一家该咋办啊!”12月17日,正当陈家人一筹莫展之际,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1万元执行救助金送到了正在医院救治的陈远方手中。

  2010年3月,原告陈远方乘坐被告驾驶的摩托车,从紫阳县茶试站驶往瓦房方向,在行至茶试站路400米处(瓦房沟),车辆驶出左侧路外翻入砍下,造成原告受伤,经相关部门鉴定,被告系无证驾驶,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判决后,被告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在被法院拘留十五日后,便外出务工,至今下落不明。今年年初,陈远方家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紫阳法院执行干警多方寻找被告下落也一直未果。而原告在事故发生后一直卧床不起,这对家庭本来就十分困难的陈远方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为了最大限度帮助申请执行人,紫阳法院及时启动执行救助机制,多方筹措了10000元救助金,并及时送到申请执行人陈远芳的手中。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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