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法院“四举措”加强司法惠民文化建设
2013-12-14 10:57: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 作者:张辛
  近年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为导向,提出并推进以“尊重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关爱群众”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文化建设,帮助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工作理念。

  尊重群众,与群众建立平等、互信、互尊关系。该院要求干警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在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都要做到尊重、关切群众感受。例如,要求立案窗口部门使用立案规范用语,态度亲切,举止文明,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对当事人在立案中存在的疑惑应耐心释明;在诉讼服务中,建立文明接待及首问负责等各项制度,要求诉服工作人员接待当事人要态度热情、语言礼貌,对于当事人咨询的问题要参照诉讼服务知识库统一规范解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解答,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当耐心做好指引工作;在庭审中,要求审判人员仪态要端正,使用规范、准确、文明庭审语言,充分保障当事人双方的诉辩意见。案件审结后及时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

  联系群众,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一是加强与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该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定期走访、邀请市、区人大代表进行交流座谈,就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工作等征求意见和建议;二是举办“开放日”,邀请政法机关干部、村委会干部、政府部门代表、法律服务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及各派出法庭,通过参观讲解、旁听庭审、交流座谈等形式拉近同群众的距离,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了解法院,认同法院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中层领导值班制度,由各庭室中层领导干部轮流在诉讼服务大厅定点窗口接待来访群众,“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零积压”处理群众来访,“零推诿”解决群众问题。

  服务群众,公正审判,延伸司法服务职能。该院通过举办“爱民月”“敬老月”等主题实践活动组建多支志愿服务队,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养老院开展司法为民服务活动。例如,以未审庭为主体组建普法进校园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以开发区法庭为主体组建企业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定期走访辖区企业,为企业规范用工、优化高技术人才管理等提供法律服务与帮助;该院民二庭、执行一庭等审执业务部门分别组建基层普法志愿服务队,走进社区、村镇、养老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同时,该院不断强化巡回审判、上门调解、回访特殊案件当事人等工作方式,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巡回审判结案300余件,上门立案、就地调解、诉后回访、上门送执行款等20余次,惠及群众近百人。

  关爱群众,帮扶社会弱势群体。一是与贫困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开展困难帮扶活动。该院党组成员结对帮扶采育镇屯留营村贫困群众,一对一送上5000元资金及生活用品,并为其联系力所能及的工作;二是开展资助帮扶贫困女童活动。该院妇委会长期帮扶辖区多名贫困女童,每年为其分别送上1000元助学款及生活必需品及学习用品。此外,为让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该院积极对弱势群体实行司法救助,针对被救助人生活困难、文化程度较低的特点,制定出详细、科学、合理的救助办法和简单、明了、及时的申请、审查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对生活特别困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当事人发放救助基金,同时,针对困难群众,该院还制定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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