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原副关长肖亚农受贿一审获刑16年
2013-12-11 10:57: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贵港频道 | 作者:陈延芬
  2013年12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天津海关原副关长肖亚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肖亚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肖亚农,男,现年60岁,河北省定兴县人,案发前曾先后担任天津市东港海关关长、天津海关副关长。1995年至2010年间,肖亚农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为特定关系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的形式,先后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4625758.40元。肖亚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人民币1203552.78元、美元27893.60元、港币156119.64元、日元33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亚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折合人民币4625758.4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了受贿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合计人民币1203552.78元、美元27893.60元、港币156119.64元、日元330000元,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遂根据以上事实及证据,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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