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当前基层法庭面临的困境与出路
2013-12-02 10:31: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翁蓉秋 王洪用
基层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肩负着定纷止争的重要职责,同时也是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桥梁。而当前基层人民法庭在具体履行职责过程中遭遇着诸多困境,笔者将对此展开讨论,厘清制约人民法庭发展的问题,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当前人民法庭面临的困境
1、法庭工作条件恶劣,司法人员配置较少。由于法院经费的不足等各种因素,人民法庭工作条件普遍较差,甚至一些必要的办公设施匮乏。在司法人员配置上更是不足。按照规定,人民法庭至少配置三名法官、一名书记及一名法警,实践中许多法院虽名义上按要求予以配置,但实际上真正在法庭办公的人员很少。并且仅有的在法庭办公的法官,也时常缺勤,导致当事人抱怨去法庭打官司“去一次没有人、去两次锁着门、去三次法官仍缺勤”。
2、司法人员素养不高,定纷止争能力较弱。当前社会民众普遍反映,基层法庭的法官素养不高,处理纠纷的能力较弱,在立案、庭审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程序不规范、说理能力差、裁判不合法等情形,甚至存在不负责任导致枉法裁判的现象。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法官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与民众的司法需求之间,更是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3、人民陪审遭遇搁置,司法民主程度较差。由于缺乏物质保证和身份保障等制度,基层人民法庭的人民陪审员在实践中遭遇搁置的危险,其陪审的作用很少也很难发挥。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的缺少认识,很大一部分人民陪审员本身素质参差不齐,甚至不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参与意识较低,导致实际审判中人民陪审员不陪不审、陪而不审、审而不议、拉来凑数的现象普遍存在,使得司法民主程度不足,由法官一人独断的进行司法决策。
4、司法形象难以树立,规范司法效果较低。在基层人民法庭开展工作过程中,庭审不按规定着装、审判秩序混乱、诉讼参与人及案外人任意哄闹法庭的现象比较严重,极大地损害了法庭的司法形象。
二、当前人民法庭解决问题的出路
1、加大物质基础保障,着力解决人员配置问题。通过资金支持,着力建设法庭硬件设施,解决基层法庭办公用品缺乏的问题。在解决人员配置方面,应加大法院公务员考录力度,吸收新的司法力量,弥补人员配置的不足。在法庭设置上,对于案件受理较少、并不能减轻当事人诉累的法庭,应予以撤销或合并。
2、加强司法人员培训,努力提升法官业务素养。通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参加理论学习班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法官业务培训。加强基层法庭的法官和上级法院法官的业务交流,按照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原则,增强基层法庭司法人员定纷止争的水平。
3、健全司法民主机制,真正发挥人民陪审作用。健全人民陪审员任命机制,按照宁缺毋滥、择优而用的原则,选任真正有水平、能解决法律纠纷的陪审员。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物质保障和身份保障水平。同时,优化法庭业务考核内容,对于人民陪审员未能陪审、审而未议的判决,应不予签发,穷尽措施避免基层法庭法官“一言堂”。
4、完善司法惩戒机制,严格把握司法形象规范。应把司法惩戒机制贯穿到整个司法过程中,细化基层法庭工作人员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对于庭审不规范、裁判违反程序乃至徇私枉法的情形,应予以责任追究。同时应配置好基层法庭的法警力量,切实解决当事人哄闹法庭、法官安全保障不够的问题。在法院宣传上,应注意向基层法庭倾斜,努力提升其司法形象。
三、结语
基层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履行自身职能的重要机构,也是法院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只有重视基层人民法庭的建设,解决制约其发展的因素,基层法庭才能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
一、当前人民法庭面临的困境
1、法庭工作条件恶劣,司法人员配置较少。由于法院经费的不足等各种因素,人民法庭工作条件普遍较差,甚至一些必要的办公设施匮乏。在司法人员配置上更是不足。按照规定,人民法庭至少配置三名法官、一名书记及一名法警,实践中许多法院虽名义上按要求予以配置,但实际上真正在法庭办公的人员很少。并且仅有的在法庭办公的法官,也时常缺勤,导致当事人抱怨去法庭打官司“去一次没有人、去两次锁着门、去三次法官仍缺勤”。
2、司法人员素养不高,定纷止争能力较弱。当前社会民众普遍反映,基层法庭的法官素养不高,处理纠纷的能力较弱,在立案、庭审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程序不规范、说理能力差、裁判不合法等情形,甚至存在不负责任导致枉法裁判的现象。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法官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与民众的司法需求之间,更是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3、人民陪审遭遇搁置,司法民主程度较差。由于缺乏物质保证和身份保障等制度,基层人民法庭的人民陪审员在实践中遭遇搁置的危险,其陪审的作用很少也很难发挥。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的缺少认识,很大一部分人民陪审员本身素质参差不齐,甚至不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参与意识较低,导致实际审判中人民陪审员不陪不审、陪而不审、审而不议、拉来凑数的现象普遍存在,使得司法民主程度不足,由法官一人独断的进行司法决策。
4、司法形象难以树立,规范司法效果较低。在基层人民法庭开展工作过程中,庭审不按规定着装、审判秩序混乱、诉讼参与人及案外人任意哄闹法庭的现象比较严重,极大地损害了法庭的司法形象。
二、当前人民法庭解决问题的出路
1、加大物质基础保障,着力解决人员配置问题。通过资金支持,着力建设法庭硬件设施,解决基层法庭办公用品缺乏的问题。在解决人员配置方面,应加大法院公务员考录力度,吸收新的司法力量,弥补人员配置的不足。在法庭设置上,对于案件受理较少、并不能减轻当事人诉累的法庭,应予以撤销或合并。
2、加强司法人员培训,努力提升法官业务素养。通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参加理论学习班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法官业务培训。加强基层法庭的法官和上级法院法官的业务交流,按照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原则,增强基层法庭司法人员定纷止争的水平。
3、健全司法民主机制,真正发挥人民陪审作用。健全人民陪审员任命机制,按照宁缺毋滥、择优而用的原则,选任真正有水平、能解决法律纠纷的陪审员。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物质保障和身份保障水平。同时,优化法庭业务考核内容,对于人民陪审员未能陪审、审而未议的判决,应不予签发,穷尽措施避免基层法庭法官“一言堂”。
4、完善司法惩戒机制,严格把握司法形象规范。应把司法惩戒机制贯穿到整个司法过程中,细化基层法庭工作人员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对于庭审不规范、裁判违反程序乃至徇私枉法的情形,应予以责任追究。同时应配置好基层法庭的法警力量,切实解决当事人哄闹法庭、法官安全保障不够的问题。在法院宣传上,应注意向基层法庭倾斜,努力提升其司法形象。
三、结语
基层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履行自身职能的重要机构,也是法院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只有重视基层人民法庭的建设,解决制约其发展的因素,基层法庭才能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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