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法院强力推进精细化管理 提高审判质效
2013-11-26 09:51: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李倩
近年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为实现案件质效的提升,确定了以精、准、细、严为原则的审判管理模式,通过创新各种制度和方式,提高全体干警公正执法的意识和办案的水平,推进了审判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有力地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明显提高。
该院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一立案就进入流程管理,由立案庭对立案审查、统一收费、文书送达、庭前准备、排期开庭、审限监督、结案归档等程序性工作进行全面的运作和管理,并对每一个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坚持预防优先、责任到人,使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
强化审限监督。该院通过设置案件催办率、督办率,以这两个率来促进工作效率。该院将催办率定为10%,高于10%绩效扣分,低于10%绩效加分,并予每周通报一次,今年该院催办率为6.50%,督办率为4.69%;由于该院今年的收案比去年同期增长18.58%,全院法官加班加点,结案率得到了提高。
强力推进“网上办案”,该院应用审判管理软件和内部新建网络,所有审判案件、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都已经全部实行了网络化管理,并由有权限的领导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目前该院“网上办案”推进情况较好,排期开庭、归档、送达等关键节点的完成均排在全市法院的前列。
强化判后答疑,该院要求各业务庭重视对判决案件当事人服判的工作,做到判前释法及判后答疑工作,尽量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减少上诉案件,今年该院的一审服判息诉率95.6%,申诉率、信访投诉率均为0,没有重大信访、群体访和异常上访等情况发生,今年的上诉案件数量与去年相比少了16%,判决后自动履行率达到了44.21%。
该院积极落实发改案件审委评议,实行发改案件评查及通报制度,增加由审委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专门的会议对发改案件进行讨论,主办法官要向审委会汇报剖析案件,审委会对案件发改原因进行定性,并形成书面材料通报全院,杜绝同类错误发生。目前该院上诉改判率0.39%,上诉发回重审率0.58%。
开展“三评比”活动。为了调动法官的积极性,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该院对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件、优秀庭审进行评比,实行每一季度一评比,今年该院庭审评查开展了12件、优秀裁判文书报送了60件、精品案件报送了43件,推荐到市中院的精品案件5件,优秀裁判文书11件,优秀庭审4个。
做好案件回访工作。该院通过对案件的抽查回访,重点围绕司法公正、办案效率、诉讼程序、审判作风、司法能力和水平、裁判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调查,准确把握了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满意程度,有效防止了有违法、违反程序的情况发生,有效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该院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一立案就进入流程管理,由立案庭对立案审查、统一收费、文书送达、庭前准备、排期开庭、审限监督、结案归档等程序性工作进行全面的运作和管理,并对每一个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坚持预防优先、责任到人,使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
强化审限监督。该院通过设置案件催办率、督办率,以这两个率来促进工作效率。该院将催办率定为10%,高于10%绩效扣分,低于10%绩效加分,并予每周通报一次,今年该院催办率为6.50%,督办率为4.69%;由于该院今年的收案比去年同期增长18.58%,全院法官加班加点,结案率得到了提高。
强力推进“网上办案”,该院应用审判管理软件和内部新建网络,所有审判案件、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都已经全部实行了网络化管理,并由有权限的领导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目前该院“网上办案”推进情况较好,排期开庭、归档、送达等关键节点的完成均排在全市法院的前列。
强化判后答疑,该院要求各业务庭重视对判决案件当事人服判的工作,做到判前释法及判后答疑工作,尽量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减少上诉案件,今年该院的一审服判息诉率95.6%,申诉率、信访投诉率均为0,没有重大信访、群体访和异常上访等情况发生,今年的上诉案件数量与去年相比少了16%,判决后自动履行率达到了44.21%。
该院积极落实发改案件审委评议,实行发改案件评查及通报制度,增加由审委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专门的会议对发改案件进行讨论,主办法官要向审委会汇报剖析案件,审委会对案件发改原因进行定性,并形成书面材料通报全院,杜绝同类错误发生。目前该院上诉改判率0.39%,上诉发回重审率0.58%。
开展“三评比”活动。为了调动法官的积极性,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该院对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件、优秀庭审进行评比,实行每一季度一评比,今年该院庭审评查开展了12件、优秀裁判文书报送了60件、精品案件报送了43件,推荐到市中院的精品案件5件,优秀裁判文书11件,优秀庭审4个。
做好案件回访工作。该院通过对案件的抽查回访,重点围绕司法公正、办案效率、诉讼程序、审判作风、司法能力和水平、裁判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调查,准确把握了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满意程度,有效防止了有违法、违反程序的情况发生,有效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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