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祖屋兄弟反目 法官执行现场促和解
2013-11-22 10:57:18
执行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蔡娜 邓昭建) “法官同志,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是你们让我们兄弟的矛盾得以化解,祖屋也不用分割了,我们以后会和睦相处。”11月21日,广西龙州县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现场成功执结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同胞兄弟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是同胞兄弟,两人因分割祖屋意见不合而对薄公堂,该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程序,法院最终判决被执行人将龙州县金龙镇金龙街147号房屋腾空搬离已由申请执行人继承的份额,但被执行人逾期后没有履行义务,法院做了思想动员工作后仍不同意自动履行,本案也未能达成和解。为了案件的顺利执结,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土地管理局、司法所和边防派出所在现场监督执行。
11月21日上午,龙州法院执行人员和法警数十人来到龙州县金龙镇金龙街147号进行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观察到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变化,便抓住机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耐心疏导,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在两年内支付6.5万元给申请人,申请人放弃祖屋的所有权。签完协议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是同胞兄弟,两人因分割祖屋意见不合而对薄公堂,该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程序,法院最终判决被执行人将龙州县金龙镇金龙街147号房屋腾空搬离已由申请执行人继承的份额,但被执行人逾期后没有履行义务,法院做了思想动员工作后仍不同意自动履行,本案也未能达成和解。为了案件的顺利执结,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土地管理局、司法所和边防派出所在现场监督执行。
11月21日上午,龙州法院执行人员和法警数十人来到龙州县金龙镇金龙街147号进行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观察到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变化,便抓住机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耐心疏导,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在两年内支付6.5万元给申请人,申请人放弃祖屋的所有权。签完协议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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