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调审判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从事审判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判工作;
2、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年来在省级以上法学期刊上发表理论文章,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等特别优秀情况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身体健康。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1份和二寸免冠照片4张),到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政治处(604室)进行现场报名。同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近三年县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及能够证明公务员身份的相关材料。所提供材料均须为原件,另提供一套复印件。
3、网上报名:将填写好的《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同于现场报名)的扫描图片,发送至选调工作指定邮箱(xsxfyzzc@163.com)。
4、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两天提供上述材料原件,以备复审,不能按期如实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各类证件和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
(四)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六)调动任命
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江苏省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srsw.gov.cn)或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网站(http://xsfy.chinacourt.org)下载;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信息也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公开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浏览。
联系电话:响水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0515-86683046 86683007
传 真:0515-86683456
监督电话:0515-86886051 86884498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如人数不足或确无合适人选,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为止。
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
2013年10月23日
附件一:响水县情况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