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执行巧结两案 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2013-11-13 11:02:15
     中国法院网讯 (梁磊 冯万里 乔元甲)  开展“四率”百日行动以来,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台胞杜某起诉的合同纠纷案,杜某在收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感谢泗水法院执行干警一视同仁,保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同胞的温暖。”

  杜某经与村民蒋某协商,在山东省泗水县星村镇林泉村以15万的价格“购买”了蒋某的一处宅院(原为杜某在解放前的老宅)。因购买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杜某发现该宅基地无法过户,于是要求蒋某归还15万元“购买款”。在遭到蒋某拒绝后,将其诉至泗水法院。此案经审理,泗水法院依法认定该合同无效,判令蒋某返还杜某15万元,杜某将宅院归还蒋某。

  判决生效后,蒋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杜某申请泗水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立刻找到蒋某,责令其归还杜某15万元。在交谈中,蒋某向执行人员说起了十六年前的一件老存案。原来十六年前蒋某曾出过车祸,泗水法院判决肇事司机邢某赔偿蒋某的赔偿款一直未执行到位,近几年因邢某下落不明,蒋某也未再找泗水法院恢复执行。现蒋某向执行干警提出合并执行的要求,并答应赔偿款一但到位便可归还杜某的15万元“购买款”。得知此情况后,泗水法院执行局立刻组织专案人员办理。经调查,肇事司机邢某现在北京打工,执行干警设法找到了其电话号码并立即奔赴北京。经过三天的苦苦搜寻,执行干警终于找到了邢某,冻结了其银行存款。这时,蒋某为了规避执行与邢某串通,“撤回”对邢某的执行申请,私下收取刑某的赔偿款。泗水法院执行干警认真分析案情,经慎密调查,及时识破其伎俩,果断对蒋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并向其阐明了利害关系和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蒋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遂于杜某达成和解协议,同意一次性支付杜某9万元并当即履行完毕。一起长达16年的执行积案和一起涉台胞合同案件就此顺利执结。

  两案的顺利执结维护了两岸同胞的合法权益,打击了恶意规避执行的“老赖”,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显示了泗水法院攻克“执行难”的执法力度。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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