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法院落实“五举措”搭建民意沟通桥梁
2013-11-08 15:59: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常德频道 | 作者:谭燕
近年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将加强民意沟通作为联结人民群众与法院工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建立“五项民意”密切联系群众,取得了新增涉诉信访案件为零,服判息诉率逐年上升、法院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执法环境日益优化的良好效果。
建立便民利民机制,紧紧贴近民意。充分发挥立案庭的窗口作用,该院在立案庭安排两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专门接访,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信必复、有诉必理;实行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由院领导在院长值班室负责轮流带班接待来访群众,“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 “零积压”处理群众信访, “零推诿” 解决信访问题。实现司法审判三个延伸,切实做实做强司法为民文章。即由机关向基层延伸。院机关业务庭和基层法庭下到当事人所在乡、村、组开展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院领导带头下基层,收集人大代表回访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建议,对意见大、情绪比较激烈的当事人,上门答疑,做解释疏导工作;由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设立假日法庭、田间法庭、墟场法庭,实行中午接待、节假日接待,全方位、多层次满足当事人诉讼需求;由案内向案外延伸。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对司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沟通,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法治宣传,采取送法进社区、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方式,参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建立代表联络机制,广泛采集民意。该院指定专人负责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保持联络的经常性;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寄发《汇报专刊》,让代表委员了解法院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取得的成绩以及当前的困难,以得到代表委员的理解与支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随案监督执行,随案参与调解,随案监督财物拍卖,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积极整改。
建立案件回访机制,准确把握民意。近6年来,该院每年都邀请当地的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走访案件当事人,并将走访的结果进行反馈。对走访后人大代表反馈当事人有意见或有问题的案件都进行了调查,对其中一些误解沟通后予以消除,对反映有违法乱纪行为的都一一进行了处理。这一举措,得到了人大代表与案件当事人的普遍认知与认同。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政法机关进行 “人民满意度”公开测评中,该院连续两次获得第一名,一次获得第二名。
建立舆论沟通机制,正确引导民意。该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司法宣传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司法信息服务;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每年召开1-2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法院的重大活动、典型经验和重大案件审判情况,主动引导舆论,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审判的舆论环境;每年选取1-2件典型案件,在县电视台进行庭审录播,选取5件案件,进行庭审图文网络直播,以满足公众对法院庭审实况的了解。
积极建立研判机制,切实转化民意。根据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执行难问题,该院每年都开展一次以上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特别是针对无法获得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家属、执行难以到位的申请人和生活极度困难的涉诉上访人员,积极争取县政府的支持,出台了《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意见》;针对部分当事人对该院的判决不理解,心存疑虑,出台了《判后答疑制度》;针对人民群众对部分法官与律师、代理人有不正当接触,有损害当事人利益的现象,出台了《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代理人行为规范的规定》等。
建立便民利民机制,紧紧贴近民意。充分发挥立案庭的窗口作用,该院在立案庭安排两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专门接访,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信必复、有诉必理;实行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由院领导在院长值班室负责轮流带班接待来访群众,“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 “零积压”处理群众信访, “零推诿” 解决信访问题。实现司法审判三个延伸,切实做实做强司法为民文章。即由机关向基层延伸。院机关业务庭和基层法庭下到当事人所在乡、村、组开展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院领导带头下基层,收集人大代表回访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建议,对意见大、情绪比较激烈的当事人,上门答疑,做解释疏导工作;由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设立假日法庭、田间法庭、墟场法庭,实行中午接待、节假日接待,全方位、多层次满足当事人诉讼需求;由案内向案外延伸。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对司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沟通,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法治宣传,采取送法进社区、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方式,参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建立代表联络机制,广泛采集民意。该院指定专人负责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保持联络的经常性;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寄发《汇报专刊》,让代表委员了解法院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取得的成绩以及当前的困难,以得到代表委员的理解与支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随案监督执行,随案参与调解,随案监督财物拍卖,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积极整改。
建立案件回访机制,准确把握民意。近6年来,该院每年都邀请当地的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走访案件当事人,并将走访的结果进行反馈。对走访后人大代表反馈当事人有意见或有问题的案件都进行了调查,对其中一些误解沟通后予以消除,对反映有违法乱纪行为的都一一进行了处理。这一举措,得到了人大代表与案件当事人的普遍认知与认同。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政法机关进行 “人民满意度”公开测评中,该院连续两次获得第一名,一次获得第二名。
建立舆论沟通机制,正确引导民意。该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司法宣传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司法信息服务;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每年召开1-2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法院的重大活动、典型经验和重大案件审判情况,主动引导舆论,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审判的舆论环境;每年选取1-2件典型案件,在县电视台进行庭审录播,选取5件案件,进行庭审图文网络直播,以满足公众对法院庭审实况的了解。
积极建立研判机制,切实转化民意。根据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执行难问题,该院每年都开展一次以上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特别是针对无法获得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家属、执行难以到位的申请人和生活极度困难的涉诉上访人员,积极争取县政府的支持,出台了《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意见》;针对部分当事人对该院的判决不理解,心存疑虑,出台了《判后答疑制度》;针对人民群众对部分法官与律师、代理人有不正当接触,有损害当事人利益的现象,出台了《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代理人行为规范的规定》等。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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