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案件判公 把人心判暖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全国模范法官 张勇
2013-11-08 08:45: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我从一名刑事法官的角度汇报一下自己对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的认识。

  把握基层法院刑事案件特点,以公正审判来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基层法院的很多刑事案件是因生活琐事或激情犯罪而引发,被告人多是文化水平较低,或因一时激愤和不懂法而犯罪。案件虽然不复杂,但如果处理不好,则会引发当事人对法律的抵触和对社会的不满。因此,把案件判公、把人心判暖是我对审理案件的要求。曾经有一个被告人在案件的宣判笔录上写下了“好好好”三个字,这件事一直让我很感动。有些时候,当事人由于审判结果与其预期存在差距而认为司法不公,这就需要我们讲法明理,让他们对裁判结果信服。

  把握好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以解决实际问题来体现司法为民。当事人打官司,不仅期待一个公正的判决,更期待法官能够给他们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基层法院的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涉及附带民事诉讼和追缴赃款。这类案件中,一方是因犯罪而被羁押的被告人,另一方则是饱受伤害的被害人或者家属,案件执行起来很困难。往往判决一生效,被告人就被送回原籍服刑,赔偿部分的执行也就陷入停滞。所以,我在工作中加大了追缴赃款的力度和附带民事赔偿实际履行的力度,只要有一线希望,我都会尽全力去做。

  把握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审理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在一件件看似不大的案件背后,往往牵涉着无数个家庭,牵涉着复杂的社会情感。除了公正裁判,我会在延伸审判职能方面尽量去多做,包括加强庭后教育、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法官除了要尽到司法责任,还要尽到审判工作之外的社会责任。

  在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基层法院面临着一些困难和压力。最突出的是首都基层法院人才流失严重已成为普遍问题。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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