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法院周末火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3-11-04 10:59:03
     中国法院网讯 (杨永瑶)  11月3日是周日,广西乐业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兑现执行款37600元。乐业县法院执行法官牺牲周末时间,切实为当事人解忧的司法作风得到了双方当事人及当地村民的高度赞誉。

  2008年5月27日,廖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向李某借款3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廖某未还借款,李某多次催促未果于2009年7月向乐业县法院提起诉讼,乐业县法院经审理后于同年10月作出判决,判决由廖某偿还李某借款30000元及其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廖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李某于当年1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廖某离开乐业后“失踪”,手机停用,亦无可供执行财产,乐业县人民法院中止了该案的执行。

  2013年11月3日上午,乐业县法院执行局田副局长正在家带孙子,突然接到申请人李某的电话,李某称廖某已回到家,要求法院给予执行。田副局长接到电话后,二话没说,马上组织执行法官前往执行。执行法官迅速来到廖某住处找到廖某后,耐心从情、理、法几个方面进行开导,同时指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经过4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廖某在执行法官有效开导之后,认识到其拖欠借款的错误,当即履行了义务。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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