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工作始终坚持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动摇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动摇
2013-10-28 16:54: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表示,《意见》宣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突出强调要实现三个方面的任务和目标: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二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三是要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和司法公信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于《意见》的创新和亮点,胡云腾认为,《意见》是在认真总结提炼最高法院历届党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形势、任务的新要求,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形成的,主要体现了四方面的特点:旗帜鲜明地提出人民法院工作的主线,《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所有工作都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不动摇; 强化依法办案理念,《意见》不喊空洞口号,用实实在在的举措,针对当前部分法官不依法办案、不敢依法办案的现象“亮剑”;强化依法服务大局,《意见》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司法服务大局的三个着力点;明确提出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意见》在前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当前实际,提出了下一步加强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意见》在公正司法方面提出了四方面的新措施,强化庭审质量,真正做到事实调查在法庭、证据展示在法庭、控诉辩护在法庭、裁判说理在法庭,切实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构建人民法院“点、线、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实现全程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合理设定各种评估指标及其权重,不断提升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的科学化水平;健全和完善错案评价标准和问责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意见》从“以司法公正促公信、以司法公开促公信、以司法民主促公信、以加强队伍建设促公信”四个方面采取积极措施。
《意见》就司法改革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新思路,一是高度重视完善四级法院职能定位;二是要求深化案件管辖制度改革;三是继续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四是深入推进执行制度机制改革;五是进一步深化人民法庭改革;六是巩固深化经费保障体制改革。
对于《意见》的创新和亮点,胡云腾认为,《意见》是在认真总结提炼最高法院历届党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形势、任务的新要求,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形成的,主要体现了四方面的特点:旗帜鲜明地提出人民法院工作的主线,《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所有工作都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不动摇; 强化依法办案理念,《意见》不喊空洞口号,用实实在在的举措,针对当前部分法官不依法办案、不敢依法办案的现象“亮剑”;强化依法服务大局,《意见》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司法服务大局的三个着力点;明确提出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意见》在前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当前实际,提出了下一步加强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意见》在公正司法方面提出了四方面的新措施,强化庭审质量,真正做到事实调查在法庭、证据展示在法庭、控诉辩护在法庭、裁判说理在法庭,切实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构建人民法院“点、线、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实现全程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合理设定各种评估指标及其权重,不断提升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的科学化水平;健全和完善错案评价标准和问责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意见》从“以司法公正促公信、以司法公开促公信、以司法民主促公信、以加强队伍建设促公信”四个方面采取积极措施。
《意见》就司法改革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新思路,一是高度重视完善四级法院职能定位;二是要求深化案件管辖制度改革;三是继续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四是深入推进执行制度机制改革;五是进一步深化人民法庭改革;六是巩固深化经费保障体制改革。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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