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法院:村支书参与庭审 用爱唤醒迷途少年
2013-10-28 16:20: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玉林频道 | 作者:陈燕飞
  近日,广西博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除了审判员、公诉人、辩护律师、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外,还有一位特殊的辩护人——村支书全程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小禧(化名)进行沟通、抚慰、教育,以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帮助未成年人认识自己的错误,改过自新。

  15岁的被告人小禧家在农村,父母为了生计长期在外打工,其从小跟随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是留守少年。由于缺乏父母的教育和监管,小禧初中一年级辍学后便在家里无所事事,更与社会上不良人员交往,贪图物质享受,不计后果,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案件开庭审理时,小禧的父亲委托熟悉儿子成长的村支书作为辩护人参加庭审,小禧也表示同意。经办法官考虑小禧的特殊情况,决定除辩护律师外,由村支书担任小禧的辩护人,帮助法官疏导被告人的情绪,协助法庭调查,共同对小禧进行教育疏导,避免用严厉的审判方式给小禧造成负面影响。

  在村支书的配合下,整个庭审井然有序,小禧在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真诚表示认罪、悔罪。庭审中,当村支书说到“作为孩子的父母,不应该为了赚钱弃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顾,不闻不问,现在农村的留守少年犯罪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孩子做错事,作为父母有推卸不脱的责任……”时,小禧的父亲当场落泪,后悔自己平时对孩子缺少关爱,没有好好管教孩子,以致如今酿成大错。他说:“法院的这次庭审不仅教育孩子认识、改正错误,同时也教育了父母要关心、爱护自己的子女,谢谢法院给孩子一个悔过的机会。”

  最后,法庭经过审理,了解了小禧的成长经历,犯罪的原因,接受了被告人小禧认罪、悔罪表态,采纳了村支书的建议,对被告人小禧给予了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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