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消费者遭遇银行销售误导
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全面不及时
2013-10-23 14:34:05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余瀛波
  中国消费者协会22日发布调查报告,披露各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信息披露详细程度、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等没有统一的标准,都由商业银行自行决定,因此各商业银行之间在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问题上存在较大差异。对此,中消协呼吁严格规范理财产品销售,明确银行信息发布义务。

  据介绍,中消协在银率网的支持下,通过对银率网“我评银行”平台数据分析和对相关银行网站的调查发现,购买理财产品时被销售误导、夸大收益、出现巨额亏损、资金被占用、信息不透明等现象,是近年来金融消费者对银行理财产品集中投诉的问题。

  根据银率网对60家大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期的信息披露、产品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以及产品到期后的信息披露所做的调查,结果显示,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在各个环节都存在信息不全面、不稳定和时滞性的问题。

  而在产品到期公告方面,被调查的60家商业银行中,有9家商业银行在其官网查找不到任何理财产品的到期信息。即使公布到期信息的银行,也存在滞后性的问题,有的银行一个月集中公布一次当月到期产品的信息,例如浙商银行。而华夏银行仅公布了未达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的到期信息,正常达标的产品没有任何公告。 

  此外,银率网的调查数据还显示,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有超过三成的消费者经历过误导行为。有30%的消费者表示,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未进行任何风险提示;在银行代销的产品中,将保险当做银行理财产品误导销售的比例达39.42%。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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