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警方:冀中星被打致残已刑事立案
2013-10-22 10:50:16 | 来源:新华法治
据新京报消息,“首都机场7·20爆炸案”被告人冀中星的代理律师刘晓原21日告诉记者,冀中星投诉被殴打致残案件,今年9月已经被东莞警方刑事立案。对此,东莞市公安局发言人、指挥中心主任张志强向记者证实,已按照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10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冀中星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其行为构成爆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宣判后,冀中星认为判刑过重,于10月16日在上诉状上签字,委托律师刘晓原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冀中星将广东省公安厅起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冀中星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其行为构成爆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宣判后,冀中星认为判刑过重,于10月16日在上诉状上签字,委托律师刘晓原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冀中星将广东省公安厅起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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