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法院第一期人民陪审员培训在盐津开班
2013-10-16 09:48:25
中国法院网讯 (毕国琼) 10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法院系统2013年第一期人民陪审员培训在盐津县人民法院开班,并举行了简短的开班仪式。盐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银勇出席并致欢迎辞,昭通中院政治部人民陪审员管理处处长梁晓燕、盐津县法院院长舒甫春、培训授课教师及来自彝良、水富、盐津三地共70余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开班仪式。
盐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银勇在致辞中表示,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也是强化司法监督、实现司法民主、增强司法权威的一个重要途径。蒋副主任希望人民陪审员珍惜机会,认真学习,学以致用,忠实履行使命,做到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司法,当好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得力助手。
盐津法院院长舒甫春对培训班提出要求,院政治处要加强培训的组织管理,派员到课全程督查,严格请销假,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参训率、到课率;人民陪审员要珍惜培训机会,遵守培训纪律,安心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陪审能力和水平,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据了解,为切实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应有作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安排部署,决定对全市新增选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对任职期间的人民陪审员进行政治理论、新颁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整个培训分五期进行,盐津法院承办第一期,永善法院承办第二期,镇雄法院承办第三期,巧家法院承办第四期,昭阳区法院承办第五期,预计历时十六天。
盐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银勇在致辞中表示,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也是强化司法监督、实现司法民主、增强司法权威的一个重要途径。蒋副主任希望人民陪审员珍惜机会,认真学习,学以致用,忠实履行使命,做到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司法,当好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得力助手。
盐津法院院长舒甫春对培训班提出要求,院政治处要加强培训的组织管理,派员到课全程督查,严格请销假,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参训率、到课率;人民陪审员要珍惜培训机会,遵守培训纪律,安心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陪审能力和水平,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据了解,为切实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应有作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安排部署,决定对全市新增选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对任职期间的人民陪审员进行政治理论、新颁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整个培训分五期进行,盐津法院承办第一期,永善法院承办第二期,镇雄法院承办第三期,巧家法院承办第四期,昭阳区法院承办第五期,预计历时十六天。
责任编辑:张雨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