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守“关”终不悔
——记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冯新源
2013-10-11 09:54: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冯新源(左)和当事人在一起
进入法院近30年来,他凭着一颗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应有的公心、耐心和忠诚之情,牢牢守卫人民法院定纷止争,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默默无闻履行着一个法官的职责。尤其是担任立案庭庭长13年来,他先后两次被省高院评为信访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新乡市评为全市首届“十佳法官”,连年被市县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他带的庭室先后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他就是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冯新源。
三十年的法院工作,先后7次换岗,干警称其为“多面手”法官。冯新源则说岗位体现价值,奉献才有所得。
从1983年调入新乡县人民法院工作,冯新源就如一永不生锈的螺丝钉“铆”在法院一干就是30年。从事过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和立案等工作,历任法警、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院里的业务口被他“转”了一遍,而且当庭长创下“三个一”,即第一任执行庭庭长、第一任行政庭庭长、第一任立案庭庭长,干警们都亲切地称他为“多面手” 法官。九十年代初,冯新源从执行局转岗到了刚成立的行政审判庭任庭长。老冯是个爱琢磨事的人,刚当上庭长没多长时间,他发现群众对“行政诉讼法”知之甚少,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他主动请缨联系新乡市电视台开办知识讲座,从编写教材到主讲,都是他一人操办。也就是在那年新乡电视台首次为一个县级法院开办了六期“行政诉讼法”电视课堂讲座。随后老冯又到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机关、集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时让“行政诉讼法”走进了执法机关和群众心中。与此同时,他也为行政庭案源打开了通路。
1991年5月,新乡县东荆楼村王某和本家兄弟因家务事拳脚相见。当地派出所对王某给予罚款和拘留的治安处罚决定,王某不服派出所的处理决定,将县公安局告上法庭,当时在新乡县这是首例“民告官”的案件。案件进入法院的同时,各种说法也跟着传进了法院。冯新源排除各种干扰,仔细查看卷宗了解案情,发现公安局在处罚上确实存在程序不合法。开庭那天村里来了很多群众,县公安局局长带着全局副科以上干部参加旁听。庭审结束,冯新源当庭宣判撤销公安局处罚决定。公安局局长拉着他的手说,这次庭审给我们上了一堂普法课!古固寨镇的崔某按照村宅基地规划盖了新房子,但他迟迟不愿将已划给别人的老宅基地腾出来,留下一坐危房强硬支撑。镇政府作出行政决定让崔某腾出宅基地,崔某仍是我行我素。受理此案后,冯新源先期进行了协调,尽管费尽口舌,崔某仍是不履行镇政府的决定,冯新源当即决定在崔某所在的村里开庭审理此案。开庭那天十里八村的村民都赶过来参加旁听。庭审结束后,老冯又以案释法讲清了崔某的主要违法侵占行为,群众听后拍手叫好。
1999年底,一纸命令冯新源从民事审判庭到立案庭担任庭长一职。这次岗位变换的背后,冯新源还身背着一项重任务,就是探索制定全院的审判、执行案件管理流程。对这全新的课题,院领导心里没底,老冯心里更没底,一切从零开始做起。从那以后他特别留意法制类报纸和杂志上的一些相关报道,如果发现有流程管理的字眼,老冯都用笔画上。然后查查是哪家法院。再从地图上查查归属那个省,获知这一些资料后他就开始写信求助。与此同时他关起门来细细研读相关书籍,并到省高院、市中院进行请教。功夫不负有心人,短短几个月他设计出了流程图和操作说明。审判管理流程既简化了程序,又规范了操作,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十几年过去了,现在审判庭室还挂着这些流程图。
2009年新乡县小冀镇成立全省第一家社会法庭。冯新源又起草出台了《诉前(委托)立案调解的暂行规定(试行)》。将有调解基础、矛盾纠纷不太大、标的额较小的婚姻、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委托给各乡镇社会法庭进行调解处理。并明确规定诉前(委托)调解主要是指当事人根据自愿原则,在案件纠纷受理前由法院委托社会法官进行调解,并依当事人的请求,将调解达成的协议经法院审查确认后出具法律文书,如调解不成时,法院直接立案启动诉讼程序。小冀镇陈某诉王某财产纠纷一案。立案庭人员主动向陈某讲明了社会法庭不收费、办案快、效果好的实际情况,动员其到社会法庭办理,并派车将陈某送到小冀镇社会法庭。社会法庭立案后,第三天就对此案进行审理,并当场进行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对这一协议确认后,当天出具了调解书。
常念“百姓情结”,心系群众疾苦安危,当事人说他是有爱心的法官。冯新源则说法官就要常奉献爱心,德化社会。
冯新源在法院当过司法警察,从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到庭长,一步步成长起来。长期在办案一线工作,更是长年奔走在乡村的角角落落。他从内心对老百姓有一种特殊的情结,他对同事常说当法官替老百姓断案,要把公平和正义送到百姓的心坎上,使当事人积怨而来,释怀而去。也就是这种“百姓情结”使他在漫长的法官生涯中,时刻怀有对人民群众的尊重之心和关爱之情。翟坡镇西营村的王某在为本村李某盖房时发生意外,在垒墙时从架板上跌落到地上,将腰部摔成重伤。王某要求承包人赵某和房主李某分别承但赔偿责任。受理此案后,冯新源到王某家了解情况,这时王某已从北京治疗返回。因没钱结算医疗费,医院方没有为他开花费清单和医疗诊断证明。案件证据不充足就会影响案件审理效果,看着王某家人实在拿不出钱返回北京取这些医疗证据,他二话没说买上车票连夜赶到了北京,找到了王某所治疗的医院。看着从河南来的法官,医院方感到有些吃惊。当老冯说明来意后,他们又为他这种精神所感动,全力配合冯新源的工作。后来此案判决后,王某对审判结果十分满意,房主李某也主动按判决履行了赔偿责任。
新乡县一封头厂与太原市北郊区一村办封头企业因经营问题发生纠纷,法院判决该村办企业赔偿各种损失60多万元。1997年夏天,冯新源顶着酷热西上太原市执行该案。他带着执行人员一路费尽周折找到了该村办企业。一个自称企业负责人接待了他,一听来执行案件的,这个负责人先是一脸不高兴,又说厂里经营困难,履行判决实在有难度。就在这时围过来几个企业职工,该负责人见状就大声说:“河南法官来抢机器砸饭碗了,说什么也不能让他们离开!”在他的煸动下,这些职工也跟着喊了起来,人越聚越多。见情况突变,冯新源据理力争,说明来执行的原由和抗拒执法的结果。由于天热他的衣服不一会被汗水浸透了,额头下的汗水也直往下淌。见这位河南法官说的有理有据,一些职工的情绪也慢慢缓和下来。老冯见状又讲一些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道理。一脸汗水的老冯讲的实情实理,一些职工也开始响应老冯无声地离去……离开这家企业老冯来到北郊区法院寻求帮助。后来在该法院的协调下两家企业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村办企业先以价值12万元的机器赔偿部分损失,其余的分期履行。后来该村办企业不但履行完了赔偿责任,还与新乡县这家封头厂结为兄弟企业。
在立案庭工作十三年间,冯新源共审查立案2万多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近4千人次,处理来信来访400多件。他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对每一起信访案件都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处理有方,实行了一案一档。对一些复杂和难缠的案件,他都要和当事人面对面交流。退伍军人老茹年轻时自己投资办了一家企业,十几年前,由于经济纠纷他来新乡县法院打起了官司。执行时,由于对法院的一些做法不满,走上了上访的道路,这条路一走就是十几年。当冯新源接手处理这个案子后,着实下了一番功夫,让无耐而又自卑的老茹终于打开了心结。老茹事后对老冯说:要不是你帮着解开心里的疙瘩,说句真心话俺都不想活了,反正就这一条命,随便吧,咋着都中!现在彻底想开了,自己差点办件傻事!
熟悉这个案件的人问他,老冯你给当事人吃了什么“迷魂药”,怎么这么快就改变了一个“老别筋”的思想?冯新源说,其实自己只是做了几样很基本的事情。首先,了解案情,搞清楚问题出在哪儿,解决问题就有了针对性,有的放矢矛盾自然就容易化解。可真正解决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还是要费一番周折的。因为老茹这个案件时间长,再说厂已经租赁给别人,咱就给他讲法律规定,引导他通过走法律程序来纠正问题,按照程序去解决争议、解决问题,维护好自身权益。 问题解决后,老茹的思想也渐渐放开了,还时不时的给冯庭长打电话,有什么想不通的,总要找冯庭长说说。 他还经常对别他人说,家里有啥解不开的纠纷事,多找找冯庭长!这人办事很实在,他是个好法官。
老茹的这份轻松是冯新源用多少个日日夜夜的心血换来的!冯新源的付出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他常常对庭里的年轻人说:立案、信访工作是法院的窗口,必须要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受得了委屈才行。其实这些“委屈”老冯受了多少,他没细想过,也不愿意去想。有的来访者一进门,不问青红皂白,就冲着他大吼大叫,张口就是你们法院如何如何,闭口就是你们不解决问题我就找领导去,甚至有的还出言不逊。刚开始的时候,性情急躁的他常常气得鼻子发酸,无名火在心里乱窜,甚至想一走了之。但他换个角度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一想:凡是来访的,都是自认为有理有委屈的,他们对法院和法官有偏见,作为信访接待的工作人员要有度量,不能斤斤计较,应该耐心听进去,做他们的“出气筒”。思想想通了,气也就顺了。无论来访者怎么闹,他总是不愠不火,笑脸相迎。然后,等他们静下心来,再细心询问答复,无数的上访者在不知不觉间都被他说服了。对于一些老上访户,他总是不厌其烦,态度和蔼。进来一杯茶,一张椅子,那是不可少的。有的看到他服务态度好,愿意跟他聊聊,说说心里话;或听他讲讲法律,讲一些有趣的案例和人生的经历,心里的郁闷和怨气就会消退一些。而对于一些确有冤情的,他总是为当事人耐心分析,指导他们通过诉讼、申诉或其他正当途径解决。每当看到当事人满意离去的背影,他说心里比喝了蜜还甜!
爱家更爱岗,爱岗重守节,熟悉他的人说他是有情感的“老犟头”。冯新源则说法官就要甘守清贫,秉持公心。
家是港湾,工作是行船,家是工作最大的动力,这对于已走到不惑之年的冯新源而言,会有更深的体会。爱家爱岗,就是这个普通男人和法官对“责任”和“奉献”最真诚的诠释。去年他的继母因病住进了医院,一直昏迷不醒。他的妹妹在照看时又扭伤了腰。照料母亲的事全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为老人擦洗身子、端屎端尿……那段时间,也是信访工作最忙的时候。有一些卷宗在办公室顾不上看,他就带到病房。先将母亲伺候好了,然后搬个凳子坐在病床前,慢慢翻看,熟悉案情。有时白天下乡办案,实在错不开了,他就让妹夫过去帮帮忙。一个月之后,他的一片爱心没有能挽留住继母的生命。但这段时间,冯新源却做到工作与照顾老人两不误,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工作任务。然而细心的同事却发现,也就在这段时间,老冯的白发更多了。
多年的法官工作中,冯新源始终坚守这样一个信念:做法官,首先要做人,做一个正直的人。必须忠于法律,忠于良知。老冯不是新乡本地人,亲朋好友、同学比较少,为他执法办案减少了人情的干扰。但总有一些当事人通过这样那样的渠道找他办事。但冯新源认为只要心里不贪,没有推却不了的人情。只要你行的正、立的端,别人对你的要求也就很含蓄。正因为这样,熟悉他的人常这样说:“千万别指望他办事,太有点犟了”。 有的当事人来立案,办完事后,为表谢意,给他桌子上扔一盒烟,他总是赶快追出来还给人家。有一个当事人,因证据不扎实,怕立不上案,通过熟人找到了冯新源。就在临下班时,送到他办公室两瓶子好酒。老冯好说呆说,劝人家拿走,当事人刚开始不听。最后一看他那较真劲,就撂下一句话,“你这人还真是老犟头!”其实老冯“犟”的不止这些,前两年单位给他配了一辆车,他除了办公务使用,上下班仍骑那辆陪伴多年的自行车。用他的话说,公务车就要办公专用,人情私事说什么咱不能沾!
三十年的法院工作,先后7次换岗,干警称其为“多面手”法官。冯新源则说岗位体现价值,奉献才有所得。
从1983年调入新乡县人民法院工作,冯新源就如一永不生锈的螺丝钉“铆”在法院一干就是30年。从事过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和立案等工作,历任法警、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院里的业务口被他“转”了一遍,而且当庭长创下“三个一”,即第一任执行庭庭长、第一任行政庭庭长、第一任立案庭庭长,干警们都亲切地称他为“多面手” 法官。九十年代初,冯新源从执行局转岗到了刚成立的行政审判庭任庭长。老冯是个爱琢磨事的人,刚当上庭长没多长时间,他发现群众对“行政诉讼法”知之甚少,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他主动请缨联系新乡市电视台开办知识讲座,从编写教材到主讲,都是他一人操办。也就是在那年新乡电视台首次为一个县级法院开办了六期“行政诉讼法”电视课堂讲座。随后老冯又到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机关、集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时让“行政诉讼法”走进了执法机关和群众心中。与此同时,他也为行政庭案源打开了通路。
1991年5月,新乡县东荆楼村王某和本家兄弟因家务事拳脚相见。当地派出所对王某给予罚款和拘留的治安处罚决定,王某不服派出所的处理决定,将县公安局告上法庭,当时在新乡县这是首例“民告官”的案件。案件进入法院的同时,各种说法也跟着传进了法院。冯新源排除各种干扰,仔细查看卷宗了解案情,发现公安局在处罚上确实存在程序不合法。开庭那天村里来了很多群众,县公安局局长带着全局副科以上干部参加旁听。庭审结束,冯新源当庭宣判撤销公安局处罚决定。公安局局长拉着他的手说,这次庭审给我们上了一堂普法课!古固寨镇的崔某按照村宅基地规划盖了新房子,但他迟迟不愿将已划给别人的老宅基地腾出来,留下一坐危房强硬支撑。镇政府作出行政决定让崔某腾出宅基地,崔某仍是我行我素。受理此案后,冯新源先期进行了协调,尽管费尽口舌,崔某仍是不履行镇政府的决定,冯新源当即决定在崔某所在的村里开庭审理此案。开庭那天十里八村的村民都赶过来参加旁听。庭审结束后,老冯又以案释法讲清了崔某的主要违法侵占行为,群众听后拍手叫好。
1999年底,一纸命令冯新源从民事审判庭到立案庭担任庭长一职。这次岗位变换的背后,冯新源还身背着一项重任务,就是探索制定全院的审判、执行案件管理流程。对这全新的课题,院领导心里没底,老冯心里更没底,一切从零开始做起。从那以后他特别留意法制类报纸和杂志上的一些相关报道,如果发现有流程管理的字眼,老冯都用笔画上。然后查查是哪家法院。再从地图上查查归属那个省,获知这一些资料后他就开始写信求助。与此同时他关起门来细细研读相关书籍,并到省高院、市中院进行请教。功夫不负有心人,短短几个月他设计出了流程图和操作说明。审判管理流程既简化了程序,又规范了操作,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十几年过去了,现在审判庭室还挂着这些流程图。
2009年新乡县小冀镇成立全省第一家社会法庭。冯新源又起草出台了《诉前(委托)立案调解的暂行规定(试行)》。将有调解基础、矛盾纠纷不太大、标的额较小的婚姻、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委托给各乡镇社会法庭进行调解处理。并明确规定诉前(委托)调解主要是指当事人根据自愿原则,在案件纠纷受理前由法院委托社会法官进行调解,并依当事人的请求,将调解达成的协议经法院审查确认后出具法律文书,如调解不成时,法院直接立案启动诉讼程序。小冀镇陈某诉王某财产纠纷一案。立案庭人员主动向陈某讲明了社会法庭不收费、办案快、效果好的实际情况,动员其到社会法庭办理,并派车将陈某送到小冀镇社会法庭。社会法庭立案后,第三天就对此案进行审理,并当场进行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对这一协议确认后,当天出具了调解书。
常念“百姓情结”,心系群众疾苦安危,当事人说他是有爱心的法官。冯新源则说法官就要常奉献爱心,德化社会。
冯新源在法院当过司法警察,从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到庭长,一步步成长起来。长期在办案一线工作,更是长年奔走在乡村的角角落落。他从内心对老百姓有一种特殊的情结,他对同事常说当法官替老百姓断案,要把公平和正义送到百姓的心坎上,使当事人积怨而来,释怀而去。也就是这种“百姓情结”使他在漫长的法官生涯中,时刻怀有对人民群众的尊重之心和关爱之情。翟坡镇西营村的王某在为本村李某盖房时发生意外,在垒墙时从架板上跌落到地上,将腰部摔成重伤。王某要求承包人赵某和房主李某分别承但赔偿责任。受理此案后,冯新源到王某家了解情况,这时王某已从北京治疗返回。因没钱结算医疗费,医院方没有为他开花费清单和医疗诊断证明。案件证据不充足就会影响案件审理效果,看着王某家人实在拿不出钱返回北京取这些医疗证据,他二话没说买上车票连夜赶到了北京,找到了王某所治疗的医院。看着从河南来的法官,医院方感到有些吃惊。当老冯说明来意后,他们又为他这种精神所感动,全力配合冯新源的工作。后来此案判决后,王某对审判结果十分满意,房主李某也主动按判决履行了赔偿责任。
新乡县一封头厂与太原市北郊区一村办封头企业因经营问题发生纠纷,法院判决该村办企业赔偿各种损失60多万元。1997年夏天,冯新源顶着酷热西上太原市执行该案。他带着执行人员一路费尽周折找到了该村办企业。一个自称企业负责人接待了他,一听来执行案件的,这个负责人先是一脸不高兴,又说厂里经营困难,履行判决实在有难度。就在这时围过来几个企业职工,该负责人见状就大声说:“河南法官来抢机器砸饭碗了,说什么也不能让他们离开!”在他的煸动下,这些职工也跟着喊了起来,人越聚越多。见情况突变,冯新源据理力争,说明来执行的原由和抗拒执法的结果。由于天热他的衣服不一会被汗水浸透了,额头下的汗水也直往下淌。见这位河南法官说的有理有据,一些职工的情绪也慢慢缓和下来。老冯见状又讲一些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道理。一脸汗水的老冯讲的实情实理,一些职工也开始响应老冯无声地离去……离开这家企业老冯来到北郊区法院寻求帮助。后来在该法院的协调下两家企业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村办企业先以价值12万元的机器赔偿部分损失,其余的分期履行。后来该村办企业不但履行完了赔偿责任,还与新乡县这家封头厂结为兄弟企业。
在立案庭工作十三年间,冯新源共审查立案2万多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近4千人次,处理来信来访400多件。他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对每一起信访案件都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处理有方,实行了一案一档。对一些复杂和难缠的案件,他都要和当事人面对面交流。退伍军人老茹年轻时自己投资办了一家企业,十几年前,由于经济纠纷他来新乡县法院打起了官司。执行时,由于对法院的一些做法不满,走上了上访的道路,这条路一走就是十几年。当冯新源接手处理这个案子后,着实下了一番功夫,让无耐而又自卑的老茹终于打开了心结。老茹事后对老冯说:要不是你帮着解开心里的疙瘩,说句真心话俺都不想活了,反正就这一条命,随便吧,咋着都中!现在彻底想开了,自己差点办件傻事!
熟悉这个案件的人问他,老冯你给当事人吃了什么“迷魂药”,怎么这么快就改变了一个“老别筋”的思想?冯新源说,其实自己只是做了几样很基本的事情。首先,了解案情,搞清楚问题出在哪儿,解决问题就有了针对性,有的放矢矛盾自然就容易化解。可真正解决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还是要费一番周折的。因为老茹这个案件时间长,再说厂已经租赁给别人,咱就给他讲法律规定,引导他通过走法律程序来纠正问题,按照程序去解决争议、解决问题,维护好自身权益。 问题解决后,老茹的思想也渐渐放开了,还时不时的给冯庭长打电话,有什么想不通的,总要找冯庭长说说。 他还经常对别他人说,家里有啥解不开的纠纷事,多找找冯庭长!这人办事很实在,他是个好法官。
老茹的这份轻松是冯新源用多少个日日夜夜的心血换来的!冯新源的付出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他常常对庭里的年轻人说:立案、信访工作是法院的窗口,必须要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受得了委屈才行。其实这些“委屈”老冯受了多少,他没细想过,也不愿意去想。有的来访者一进门,不问青红皂白,就冲着他大吼大叫,张口就是你们法院如何如何,闭口就是你们不解决问题我就找领导去,甚至有的还出言不逊。刚开始的时候,性情急躁的他常常气得鼻子发酸,无名火在心里乱窜,甚至想一走了之。但他换个角度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一想:凡是来访的,都是自认为有理有委屈的,他们对法院和法官有偏见,作为信访接待的工作人员要有度量,不能斤斤计较,应该耐心听进去,做他们的“出气筒”。思想想通了,气也就顺了。无论来访者怎么闹,他总是不愠不火,笑脸相迎。然后,等他们静下心来,再细心询问答复,无数的上访者在不知不觉间都被他说服了。对于一些老上访户,他总是不厌其烦,态度和蔼。进来一杯茶,一张椅子,那是不可少的。有的看到他服务态度好,愿意跟他聊聊,说说心里话;或听他讲讲法律,讲一些有趣的案例和人生的经历,心里的郁闷和怨气就会消退一些。而对于一些确有冤情的,他总是为当事人耐心分析,指导他们通过诉讼、申诉或其他正当途径解决。每当看到当事人满意离去的背影,他说心里比喝了蜜还甜!
爱家更爱岗,爱岗重守节,熟悉他的人说他是有情感的“老犟头”。冯新源则说法官就要甘守清贫,秉持公心。
家是港湾,工作是行船,家是工作最大的动力,这对于已走到不惑之年的冯新源而言,会有更深的体会。爱家爱岗,就是这个普通男人和法官对“责任”和“奉献”最真诚的诠释。去年他的继母因病住进了医院,一直昏迷不醒。他的妹妹在照看时又扭伤了腰。照料母亲的事全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为老人擦洗身子、端屎端尿……那段时间,也是信访工作最忙的时候。有一些卷宗在办公室顾不上看,他就带到病房。先将母亲伺候好了,然后搬个凳子坐在病床前,慢慢翻看,熟悉案情。有时白天下乡办案,实在错不开了,他就让妹夫过去帮帮忙。一个月之后,他的一片爱心没有能挽留住继母的生命。但这段时间,冯新源却做到工作与照顾老人两不误,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工作任务。然而细心的同事却发现,也就在这段时间,老冯的白发更多了。
多年的法官工作中,冯新源始终坚守这样一个信念:做法官,首先要做人,做一个正直的人。必须忠于法律,忠于良知。老冯不是新乡本地人,亲朋好友、同学比较少,为他执法办案减少了人情的干扰。但总有一些当事人通过这样那样的渠道找他办事。但冯新源认为只要心里不贪,没有推却不了的人情。只要你行的正、立的端,别人对你的要求也就很含蓄。正因为这样,熟悉他的人常这样说:“千万别指望他办事,太有点犟了”。 有的当事人来立案,办完事后,为表谢意,给他桌子上扔一盒烟,他总是赶快追出来还给人家。有一个当事人,因证据不扎实,怕立不上案,通过熟人找到了冯新源。就在临下班时,送到他办公室两瓶子好酒。老冯好说呆说,劝人家拿走,当事人刚开始不听。最后一看他那较真劲,就撂下一句话,“你这人还真是老犟头!”其实老冯“犟”的不止这些,前两年单位给他配了一辆车,他除了办公务使用,上下班仍骑那辆陪伴多年的自行车。用他的话说,公务车就要办公专用,人情私事说什么咱不能沾!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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