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院院长张德友
当选首届“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2013-10-09 09:04:18
     中国法院网讯 (刘玉华 胡春晓 张玉卓)  日前,首届“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评选结果揭晓,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荣当选。本次评选是中国法学会部署、吉林省委政法委批准、由吉林省法学会组织开展的,评选活动标准严格、程序严谨。张德友是长春市唯一入选者,也是全省法院系统唯一入选者。

  张德友1999年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002年获得刑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经济学博士后出站,其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犯罪学与刑法学、社会治理和法院管理三个领域。通过对黑社会犯罪进行长期系统的跟踪研究,他首次以“复杂不能犯”的概念将“不能犯”引入行为样态、共犯形态和罪数形态等领域,从而在犯罪形态领域取得了系列学术成果,出版专著《不能犯——刑事上的法外空间》,编著《犯罪形态研究精要》一书。在对法学十余年研习积累的基础上,他从纯粹法律领域转向社会治理领域,以法经济学方法,对涉农诸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学术成果集中体现在博士后出站报告暨同名专著《法与农村社会变迁》之中,并向中央相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近年来,他以规范法学与社会治理作为理论渊源,并汲取其方法论支撑,提出当前完备的法院管理是迅速提升司法公信的支点,法院管理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并由此对法院的组织架构、权力运行进行系统朔源与反思,前期成果通过《人民法院报》、执法公信力论坛等得到初步推介,受到省高院和最高法院的持续关注。

  张德友曾在《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社会科学战线》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承担“侦查协作机制研究”、“黑社会犯罪的特征及法律适用”等国家级重点课题,并于2013年承担最高法院审判理论10项重大课题之一——“人民法院组织制度研究”。撰写的论文曾获第八届“东北法治论坛”一等奖、全国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二等奖。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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