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选调10名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转任。
二、选调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法官、检察官职务,且法官具有审判工作实践经验2年(含)以上、检察官具有检察工作实践经验4年(含)以上(时间截止到2013年10月1日);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6、经所在单位同意。
三、程序和方法:
(一)下载附件《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按照规定填写(一式三份);
(二)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官、检察官任职证书、人事档案中的《公务员登记表》;
(三)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0月15日;
(四)对报名者进行统一体检和面试;
(五)组织考核,办理审核和调转手续。
联系人: 董文革 杨冬冬 庞国林
电 话:0411-85556891 13998687125
0411-85556702 15840971209
0411-85556909 15840661792
E-mail:wazhengzhichu@126.com
通信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世纪广场2号
邮政编码:116300
附件1: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
附件2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简介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