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协副主席郑小燕到江西高院调研
刑诉法贯彻实施情况
2013-09-17 09:37:48
  • 近日,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郑小燕率调研组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题调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 江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主持调研座谈会
     中国法院网讯 (魏巍 曹永斌)  近日,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郑小燕率调研组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题调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江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主持调研座谈会,副院长胡淑珠参加座谈,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浔介绍了全省法院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工作情况,审委会专职委员李丽君参加了座谈。

  座谈中,围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与会人员介绍了工作情况,交流了实践经验,并着重就刑事司法理念的转变、被告人辩护权的保护、强制措施的适用、非法证据的排除、证人出庭作证、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刑事诉讼保障、政法机关的诉讼配合与制约等方面,反映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座谈会结束前,郑小燕作了讲话。她指出,江西高院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多方协调,加强培训,准备充分。在新法生效后,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在艰苦的环境和条件下,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克服各种困难,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许多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郑小燕强调,刑事诉讼法的有效实施,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全省法院干警要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法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准确适用法律,确保刑事司法公正;加强普法宣传,让全社会了解法律的规定,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尊法的社会氛围;加强调研探索,对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有效对策,不断完善各项法律规定。

  针对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人员、经费、装备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困难,郑小燕表示,将发挥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呼吁,尽力支持,为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提供良好的条件。

  张忠厚说,调研组对江西法院专程调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充分体现了省政协对全省法院工作的关心与重视。全省法院要树立正确的刑事司法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结合,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结合,努力解决干警思想观念不适应、政法部门相互配合不适应、法律适用能力不适应、物质装备保障不适应等问题,切实贯彻实施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同时,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协机关和政协委员的关心与支持,通过他们的呼吁,让全社会理解、信任和支持法院的各项工作。  

  江西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南昌、九江部分法院的同志参加了座谈。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