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动态:司考成绩要提升 异工同曲大不同
2013-09-11 11:09:21 | 来源:国家司法考试网
  考前一周、十天如果复习得法再多得20分是理所应当的。司法考试备考从学习习惯上主要有两种。

  一、梳理部门法体系学习法

  这是大多数考生,尤其是老考生和非法律专业本科生喜欢采用的。聆听录音、阅读辅导书、记忆法条都在其列,都是梳理学习法。

  这样的考生离开部门法体系梳理似乎就无法学习,或者自己觉得学不到全面、完善的部门法。这种逢部门法就要确立体例,循序渐进梳理学习的考生一般来讲是刻板、严格、正统的考生。缺乏灵活性、没有变通性。

  学习知识尤其是学习考点,真的不是必须从部门法体系下手,按部就班、慢慢梳理。这样的考生一般应试能力差,学习的理论性强。他们的特点我举例说明:比如在学校找人,他会各个年级,千百号人都看上一遍,其实他只要对着人群高呼其名就足以了。

  绝大多数考生采用了这种规模化、程式化、面面俱到的、很讲究的学习方法,其实这是不懂得放弃和割舍的另外一种表现。

  二、提分点(考点)学习法

  这样的考生有一个特点,就是灵活、机警、不迂腐、不木纳。考试是试题形式,试题考的是考点,考生完全可以鞭辟入里、直击考点的学习掌握知识点、提分点。司法考试从来不会考体系化的东西,都是零零散散的知识点。迂腐的考生只有见到串满知识点的体系才会、才知道怎么学,而聪明的考生只要有知识点就会学习,就可以举一反三的学习。

  梳理法学习仿佛是战役学习法,而考点学习法是游击战法。对与司法考试,尤其到目前阶段应当明确采取游击战的考点学习法。

  我年初介绍阅读辅导用书时,提到过速读、浏览、择读的阅读法,就是为考点学习法埋下的伏笔。在这个阶段考生一定要速读、浏览、择读,因为这样的阅读符合记忆的规律,效率高,也和考点学习法完全吻合。

  能够把我介绍的《试题解析》研习下来的考生,肯定掌握了提分点学习法,也是80%以上会通过司法考试的。

  我们的辅导为什么低端,对考生提分帮助不大,在于其讲授都是20多年前形成的部门法介绍和讲解,和考点提分法相去甚远。说是南辕北辙绝不为过。

  司法考试是应试考试,应试考试最好的备考方法就是提分点学习备考法。每个考生在考场答题实际上就是捡分去了,攒够360分就过关。考点备考法的考生很容易捡拾到分数,因为他的学习方法和试题考核是极为吻合的。而体系梳理法的考生,先要顺藤摸瓜找出考点,比考点备考法的考生,多了一层脱了裤子放屁的功夫。

  所以,我们经常见到部门法搞的比较扎实的考生名落孙山,而部门法体系支离破碎、掌握了许多零散考点的考生一举中的。说明我们的司法考试是应试型、考点化考核。

  考点备考法的考生特点就是沉迷试题、考点。随时都可以思考试题、阅读解析,没有任何铺张的准备过程,更没有梳理型考生的前奏、引子。他们明白这一点:应试备考就是一种有缺憾的备考,只要考点而放弃体系的完整性;不追求高大全的知识结构,热衷于零散的、支离破碎的、稳准狠的把握考点。

  备考司法考试是讲究缺憾的艺术,只有懂得妥协、委曲求全的应试型考生才能够低三下四的放弃体面的部门法体系,用心、用功于零七八碎的考点上,从而脱颖而出、一鸣惊人。

  我们也必须准确的指出:考点型备考法的考生事半功倍的容易通过司法考试,但是零散的知识点由于没有体例作依托、定位,考后很快的就遗忘了。梳理型的考生虽然很难通过司法考试,但是为自己缔造了一个成为伟大法学家的、潜力无限的发展空间。

  考点备考型的考生是幸福、随遇而安的现实主义者,梳理法备考型的考生是伟大的、悲壮的理想主义者。

  无论如何,在考场上大家都会想到命题人的试题解析,都会后悔看得太少了、远远不够。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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