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013-09-09 14:47:38 | 来源:法制网-51Test.NET
  ➽ 第一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法治理念的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和提出的历史过程。

  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正确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分析和评价法治实践和有关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 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 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 第二章 依法治国

  基本要求:

  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立的时代背景和基本内涵。

  理解: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

  熟悉并能够运用:依法治国理念指导法治实践,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 依法治国方略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制约监督)

  第二节 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充分发挥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作用(保障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推进社会建设事业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

  ➽ 第三章 执法为民

  基本要求:

  了解:执法为民理念提出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

  理解: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的基本含义和实现途径,执法为民理念与资产阶级“个人权利至上”的本质区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执法为民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

  执法为民的基本含义 构建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权利 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

  第二节 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要求

  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理性文明执法 切实便民利民)坚持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高度统一

  ➽ 第四章 公平正义

  基本要求:

  了解:公平正义是一个历史性范畴。

  理解: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在法治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平正义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内涵

  公平正义的基本含义 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

  第二节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程序与实体、公正与效率、普遍与特殊、司法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之间的关系

  ➽ 第五章 服务大局

  基本要求:

  了解:确立服务大局理念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地位、功能及其运行规律的深刻认知。

  理解: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局的基本特征,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服务大局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内涵

  服务大局的基本含义 准确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大局的根本性 坚持大局的统领性 适应大局的历史性 分辨大局的层次性)

  第二节 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在法治实践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 注重和强调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各机构的协调与配合)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 第六章 党的领导

  基本要求:

  了解: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客观要求。

  理解: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倡导、推动和维护作用,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党的领导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内涵

  党的领导的基本含义 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作用(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积极倡导者 主要推动者 坚定维护者)党的领导在法治事业中的集中体现(思想领导 政治领导 组织领导)

  第二节 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要求

  突出和维护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和权威 始终坚持依法领导 充分重视科学领导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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