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法院创新陪审工作 参审案件质效明显提高
2013-09-02 16:47:38
     中国法院网讯 (姚慧芬)  广西乐业县人民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对口管理的基础上,立足工作实际,结合陪审工作特点,以创新激发动力,以改革促进发展,不断优化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效果,有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和化解矛盾的优势作用。今年以来,该院17名人民陪审员均参加了案件陪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参审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年年考核,参审率实现“三百”。对陪审员实行一年一考核,每年年底评选出两名优秀人民陪审员,2012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参审率均为100%,

  培训历练,有效提高陪人民陪审员综合素质和参审案件质量。该院通过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对庭审进行观摩等方式,着力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庭审驾驭和法律适用能力。2012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调解率达80%以上。

  功能延伸,优化人民陪审工作成效。为更好地推进司法民主和阳光司法,该院积极拓展人民陪审员职能,利用陪审员来于基层,经验丰富,人际关系广,群众信赖度高的有力因素,大力倡导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调对接、信访接待等工作,在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分别设立人民陪审员调解工作室,负责管理陪审员调解工作。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引入执行领域,挑选陪审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参执。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23件,有效化解信访案件5件,受到党委政府和当事人称赞。

  发挥特长,特殊案件由女陪审员参审。该院针对涉及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未成年犯罪等案件的特点,选聘来自妇联、教育系统、社会保险等单位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女性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女性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耐心细致、性情温和,善于和妇女儿童沟通的特长,使案件的判决取得良好的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在审理妇女儿童权益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都选用女性陪审员参审,所审结案件的当事人均服从判决,无一上诉,无一上访。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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