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在江西调研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时强调
稳妥推进试点 为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2013-08-31 09:51: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元春华 崔春年 钟绍华
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城县人民法院调研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时强调,要继续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为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抚州市委书记龚建华到会。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试点工作情况。座谈会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主持。
江必新对抚州市近四个月来在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中所做的工作予以积极评价。他指出,抚州市两级法院在省高院的指导下,在抚州市委的领导下,围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做了大量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基本实现试点目的。
江必新强调,要充分认识行政诉讼管辖制度和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这方面的改革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对行政审判的疑虑,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的信心,增强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有利于解除受诉法院和法官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加大人民法院对于诉权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有利于改善行政审判环境,提高行政审判的公信力;有利于及时化解官民矛盾,避免行政争议“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利于推动规范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江必新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人才、经费等资源向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倾斜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便利当事人诉讼机制;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已结案件的信访维稳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各方面配合、支持试点工作的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裁判指引功能的强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对试点法院的考评激励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抚州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检察院,市、县两级法院等有关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江必新对抚州市近四个月来在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中所做的工作予以积极评价。他指出,抚州市两级法院在省高院的指导下,在抚州市委的领导下,围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做了大量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基本实现试点目的。
江必新强调,要充分认识行政诉讼管辖制度和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这方面的改革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对行政审判的疑虑,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的信心,增强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有利于解除受诉法院和法官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加大人民法院对于诉权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有利于改善行政审判环境,提高行政审判的公信力;有利于及时化解官民矛盾,避免行政争议“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利于推动规范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江必新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人才、经费等资源向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倾斜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便利当事人诉讼机制;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已结案件的信访维稳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各方面配合、支持试点工作的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裁判指引功能的强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对试点法院的考评激励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抚州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检察院,市、县两级法院等有关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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