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帮我追回了执行款,还了我一个公平”
2013-08-13 16:45:11
     中国法院网讯 (何岳 杨杰)  “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找到了他,帮我追回了执行款,是你们还了我一个公平。”当事人杨某某在接到10余万元执行款后这样激动地说道。近日,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将长期躲避执行的在逃“赖账户”周某某依法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抓获归案,追回执行款10余万元,并及时将执行款兑现到了当事人杨某某手中。

  被执行人周某某长期做木材生意,自2010年2月不定期雇请杨某某为临时工,为其联系货源和抬运木材。2011年10月28日,杨某某在抬运木料时受伤,被送往当地卫生院抢救后转入巴中市人民医院治疗,经司法鉴定损伤程度为2级伤残。事故后,杨某某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就连基本的生活问题都不能完全自理,生活十分困难。

  2012年8月2日,南江法院作出判决,由周某某赔偿杨某某医疗等费用共计29.38万元。期限界满后,南江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实地执行,但被执行人周某某故意外出躲藏。后该院执行局在巴中电视台、南江电视台及南江论坛等媒体发出了执行悬赏公告,又通过公安机关技侦手段进行查找,仍没有其下落。最后在电信部门协助下,查找到被执行人周某某隐藏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为尽快找到被执行人,追回执行款,南江法院执行局专题向院领导和县委政法委汇报,落实了办案专项资金。由执行局长和法警大队队长亲自带队,选派精兵强将,冒酷暑赶赴被执行人躲藏地。在当地派出所协助下,找到了被执行人周某某在萧山区的租住房屋,但早已人去楼空。此时干警们并没有气馁,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得知周某某是某传销组织的骨干,有相当强的反侦查能力。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天三夜的查访摸排及通宵蹲守,终于将其抓获并安全押回南江。

  周某某兑现执行款后,执行法官又在第一时间将10余万元执行款送到了当事人杨某某家中,并关心询问了杨某某身体状况,鼓励他要坚持锻炼,逐步恢复正常生活。

  近年来,被执行人周某某这样的老难执行案件仅是南江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该院执行局紧紧围绕上级法院执行工作要求,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公正、效率为核心,以抓大案、破难案为突破口,有力的执结了一大批老难案件,积极为全院执行工作打出了声威,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也让当事人在执行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