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00名孩子接受培训增一技之长
福建17家帮教基地为失足少年伸援手
2013-08-12 07:43: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陈莉
  没有学历,没有一技之长,在被法院判处缓刑走出看守所的那刻,来自福建省福清市的小薛感到自己前途一片渺茫。变化始于去年底。在进入当地法院设在福州市第二高级技校的帮教基地“充电”后,小薛不再悲观。历经一个月的正规培训,他学会了多种中式面点的制作技能,随后受聘于一家酒店,很快拿到平生第一份工资。

  对判处非监禁刑的孩子开展帮扶教育,是福建法官不断探索的课题。“这些孩子由于被贴上‘罪犯’的标签,进入社会后易受到歧视,或学业中断、前途暗淡,或居无定所、失于管教。由于帮教措施没跟上,常故态复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这时候如果能再帮一把、扶一程,就能让他们少走很多弯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严峻告诉记者。为帮助失足孩子扫除重归社会的障碍,福建法院探索建立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帮教基地。据统计,2005年以来,全省法院建立帮教基地17个,已经接收帮扶非监禁刑未成年人399人。

  在福建,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呈现分布地域广、部门联动强、管理制度优、帮扶队伍好等特点。全省法院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流动人口结构特点等,依托企业、学校、社区、司法所等建立帮教基地。据记者了解,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失足孩子在进入基地后,负责人根据其自身情况安排合适岗位,或根据企业需求和学员兴趣爱好等免费为其提供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和就业指导,帮教对象与企业员工同工同酬,与普通学生接受同等教育,学习一技之长。为及时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福建法院还积极指导基地建立一支稳定的帮扶队伍,他们与各地妇联、司法局(所)等部门加强联动,指派“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社会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落实“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措施。通过系统培训和跟踪帮教,许多孩子重获新生、回归社会。他们中许多找到理想工作,有的考上大学继续深造,有的还开始了自主创业。

  “创建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帮教基地是项系统工程,也是项创新性工作。”据悉,下一步福建法院将积极推动政府专项经费支持,加大对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建立工读学校与企业衔接帮教链,建设融职业技能培训、法律系统教育、安置就业、跟踪帮教等功能的综合帮教基地。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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