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法院念好“四字经”提高陪审员参审率
2013-08-09 09:18:58
     中国法院网讯 (朱伟斌)  近年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念好“精、细、实、优”四字经,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方式和流程,确保了人民陪审员依法有序参与审判。2013年1-7月,该院陪审员参与案件722件,一审案件陪审率为97.43%。

  在人员选任上突出一个“精”字。该院动员区级相关部门、单位或基层组织积极推荐人民陪审员人选,广泛从各部门、各行业、各群体中挑选优秀人才担任人民陪审员,2012年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陪审员数量从原有20人增长至50名,为陪审员队伍增添了新鲜血液。目前,陪审员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74%,平均年龄49岁,其中大学及中学教师4名、调研员及副调研员11名、基层综治工作人员12名、退休人员4名、社区、村委会主任4名及其他各行各业的精干力量15名,人员配置较为科学合理。

  在业务培训上抓好一个“实”字。该院采取任前培训、不定期培训和集中培训三种形式对陪审员加强教育培训,根据陪审员的学历和工作背景,将陪审员分别对口划分到11个审判部门,结合实际陪审工作对口进行定向培训。采取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使陪审员尽快熟悉各种司法礼仪和审判程序,为每位陪审员办理法院内部的图书借阅证,订阅《人民法院报》等报刊和杂志,鼓励陪审员积极学习法律知识。2012年以来,该院组织陪审员集中培训2次,部门定向培训10余次,庭审观摩、座谈交流7次。

  在制度管理上注重一个“细”字。该院制定出台《永川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和《永川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免职规定》,对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对工作成绩显著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陪审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对该陪审员申请连任时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建议陪审员所在单位对其给予相应的奖励。对经常“缺勤”拒不参审、违反保密要求的陪审员,由院长及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免除其职务并通知本人,畅通陪审员进出通道。

  在工作待遇上体现一个“优”字。该院坚持从关爱陪审员的生活与收入入手,逐步建立和完善提高陪审员待遇的工作机制,将陪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单列经费开支计划。实行“一案一补、多陪多补”,保障陪审补贴发放到位,解决陪审“后顾之忧”,同时,在陪审期间为人民陪审员提供免费就餐,及时解决因参审而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确保了人民陪审员能够更好的履职尽责。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