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中院首次对执行听证会进行三网同步直播
2013-08-07 15:46: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 作者:李晓蕊 邹慧
  2013年8月7日,北京市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举行执行听证会,案外人主张被查封的房屋归自己所有,要求法院解除查封。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网对本案进行了同步的图文直播。

  因为安某未履行公证债权文书中的义务,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安某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处房屋。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刘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主张自己对被查封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刘某认为,他与安某于2012年7月1日、7月29日签订了买房协议及补充协议,向安某支付了260万元购房款,并于2012年8月搬至此房屋居住至今。由于安某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协议尚未履行完毕,房屋至今未过户到他的名下,但是刘某已经按照协议约定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对这处房屋的查封。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执行过程中的案外人给予更加完善的程序救济,执行听证就是由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而衍生出来的程序。执行异议是申请执行人提出要求法院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在法院采取了查封、扣押等措施控制了被执行人财产以后,有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书面的异议,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或为他人主张权利。北京市高级法院针对执行阶段异议规定了执行听证程序,提出异议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应当召开听证会,依法组成合议庭,组织听证参加人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以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并依法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的司法活动。

  本次直播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首次对执行听证会进行的三网同步图文直播。这次直播不仅充分保护了执行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于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增强审判执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使司法更加公开、透明。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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