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法院“1+2+3”工作机制强化陪审工作
2013-08-07 09:28:30
     中国法院网讯 (石霜梅)  近年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采用“1+2+3”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人民陪审工作,不断扩大陪审员参审范围,有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司法的作用。

  精心打造一支陪审队伍。2012-2013年,该院先后开展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增选工作,通过推荐申请、资格审查、任前培训、提请任命等程序,将具有一定法律理论知识和专业背景、有陪审热情并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充实到陪审队伍中来。除年龄、学历、工作性质以外,还充分注重在政治思想、品行操守等方面的考察,严把陪审员选任关。现有人民陪审员76名,32岁以下的“80后”陪审员11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30%,研究生学历1名。陪审员遍布多个行业、领域,既有机关干部、基层群众、城镇居民,也有工会、妇联、残联等社会群团组织代表。目前陪审员增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计划增选47名,年底陪审员将达到123名,陪审员数与法官员额数之比达到1:1。

  严格落实两项履职保障。着力保障陪审员履职培训和履职待遇,力促人民陪审员尽快适应陪审角色、提升陪审效果,该院编印《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涵盖陪审制度、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为人民陪审员浓缩法律实务知识;安排资深法官授课,为人民陪审员在短期内迅速提升陪审和案件评议能力创造有利条件;将陪审员培训纳入法官培训计划中统一实施,组织陪审员与本院法官共同参加行政审判、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视频培训、专家讲座等业务培训10余次,丰富法律知识储备;积极争取陪审经费支持,将人民陪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拨付,严格落实各项费用标准、规格,确保落实陪审员履职待遇保障。

  修订出台三大管理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增选、管理、考核等各项制度,切实强化人民陪审工作,该院印发《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完善人民陪审员考核、淘汰和表彰奖励机制,建立陪审工作绩效档案,激励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职;印发《人民陪审员分组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将人民陪审员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等10个小组,由业务庭负责安排对应小组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和执行,并定期轮换。各业务庭每季度统计人民陪审员办案数量、质量等履职情况报管理办公室汇总,以便动态掌握陪审员履职情况;印发《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将人民陪审工作情况纳入部门绩效严格考核管理。2013年1-7月,该院76名陪审员参陪案件达764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96.34%,同比增长8.29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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