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法院规范陪审员“出入机制”提升陪审质效
2013-08-06 09:30:30
     中国法院网讯 (胡秋兰)  为提升陪审质效,广西灌阳县人民法院结合陪审工作实际完善陪审制度规范陪审员选任机制和退出机制,提升陪审员审务水平,增强陪审员工作责任感,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今年1-7月,陪审员参与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审理76件,陪审率95%,无一上诉无一信访。

  加强陪审员选任机制的完善,把好陪审“入口关”。该院选任人民陪审员时,坚持广泛代表性与专业代表性、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文化素养与道德修养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主要对被选任人员是否热爱陪审事业、是否有责任心、是否有时间有精力参加陪审、是否具备相关知识等方面考查选任,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同时,加强陪审员退出机制的完善,把好“出口关”。该院对人民陪审员因工作调动、职位变动、身体疾病等原因,导致难以继续参加审判活动的,及时建议其辞去人民陪审员的职务;对不适应审判工作、不符合条件规定的陪审员采取说服劝退辞去人民陪审员的职务;对不愿再担任陪审职务长期不参加陪审或者违反审判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陪审员,则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除其陪审职务。

  为适用工作需要,根据陪审选任退出机制,7月,该院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调整新增选人民陪审员4名,同时免去4名陪审员职务。现任职人民陪审员10人,全部为本科学历,分别来自于人大、机关、学校、乡镇、村委会等部门,有的本身就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仲裁员等,既有群众代表也有专业代表。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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