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法院“三个扩展”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
2013-07-29 14:31:39
     中国法院网讯 (孔令武)  今年以来,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把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积极扩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陪审方式和履职内容,有效提升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率。7月份,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211件,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89.8%。

  扩展选任范围。今年6月份,该院在原有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基础上,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增补人民陪审员,在确定人选时,除按规定进行审查外,还重点审查是否热爱陪审工作,是否有时间和精力参加案件审判。新增补的20名人民陪审员全部来自基层一线,其中8名为镇街的调解组织人员,从事案件陪审与本职工作重合度较高,确保了能够依法履职。

  扩展陪审方式。该院要求各审判业务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全部有人民陪审员参审,同时设立专门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室,配备电脑等办公设施,选取11名人民陪审员轮流到院机关和法庭值班,与法官同步上岗工作,立案庭根据值班名单合理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有效解决了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相冲突的问题。

  扩展履职内容。除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外,该院还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前调解、执行和解工作,参加执法执纪监督、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等活动,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庭前社会调查和判后回访帮教,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作为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公正司法的监督员、关心青少年成长的社会调查员作用。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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