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法院百折不挠异地执行为企业挽回损失
2013-07-22 14:09:02
     中国法院网讯 (王文群 畅巨蛟)  7月21日清晨,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门前突然响起了一阵阵鞭炮声和锣鼓声,原来,这是大庆高新区产业基地的一家管道用品工厂老板为该院执行法官送来锦旗和表扬信。“真是谢谢法官,要不是人民法院出面,我还真不知道要跑多少回冤枉路,什么时候才能把我们厂的钱要回来。”申请人紧紧握着执行局局长的手,激动地说。

  2011年10月的一天,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的个体工商户李放来到管道用品工厂购买管材。双方一拍即合,很快达成了管材买卖的协议。工厂很快组织货源,完成了产品交付,购买方的首批货款也迅速到账。

但两年过去了,买方仍欠150万余元款一直未还。工厂无奈一纸诉状将购货方起诉到大庆高新区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原告管道用品厂胜诉。案子很快执行局。执行法官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发现被执行人已把大庆本地和附近地域开立的银行账户全部销户,将资金调回宁夏。法官决定去宁夏执行。后经黑龙江省高院批准,魏林白三人由此踏上了艰辛的执行征途。

  2013年7月18日,执行法官们赶赴宁夏,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在某农村信用社和一家银行的帐户上共有一百五十多万元存款。法官立即要求将存款冻结。第二天,几位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对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要求其配合法院自觉履行所欠债务。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劝说,被执行人终于同意付清债款,并办理了手续。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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