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无小事 法官奔波十余次终获执结
2013-07-18 08:51:13
     中国法院网讯 (苏明洁 王晓影)  7月17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建军经过十余次不辞辛劳的奔波之后,终于成功查封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并冻结了应支付的欠款1500元,通过强制扣划,申请人如愿拿到欠款,此案顺利执结。申请人对法院干警李建军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握着李建军的手说:”这是一起小案件,却让您费足了功夫,实在感谢!”李建军说:“一千多元钱虽不多,但法律是平等的,天平是公正的,大案小案在法官心中一样重。”

  2011年12月被告王喜卖给原告黄建一辆面包车,收取车款后,王喜反悔。同月28日黄建将车辆归还给王喜,王喜却以车辆被开了一个月时间,有可能存在违章现象,因而扣下1500元车款,并出具欠条一份,写明:现有1500元车款未清,如开车一个月内对方未有违章,如数结清,如有违章,则按违章金额扣除。后经查询此车辆无违章情况,黄建多次找王喜追要所扣车款,但王喜拒不支付,黄建无奈遂将被告诉至法院。一审时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判令被告王喜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黄建欠款150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王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李建军立即向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却发现被执行人并未在判决书上载明居住地址,同时申请执行人也没有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而被执行人的电话也已停机,种种方式都联系不到,案件无法执行。但李建军并未放弃,随即前往公安机关查找,通过被执行人的姓名查出很多与其同名同姓人的户籍信息,并让申请人进行辩认、一一筛查,最终确定了被执行人的身份。锁定被执行人身份后,李建军一次次到银行查询该人名下的帐户情况。7月17日,李建军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账户上有足额存款,并立即冻结了应付的欠款1500元。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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