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联合成果情况说明(全文)
2013-07-13 14:00:41 | 来源:新华网
盘点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新意” 新华社记者 肖潇 编制
  新华社华盛顿7月12日电 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12日发布联合成果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联合成果情况说明

               (2013年7月12日)

  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与贝拉克·奥巴马总统特别代表、美国财政部长雅各布·卢于2013年7月10日至11日在华盛顿共同主持了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的经济对话。来自两国政府的高级官员出席了本轮对话。

  今年6月初,习近平主席和奥巴马总统在加州举行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会晤,明确了中美关系发展的战略基调和方向。本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为双方通过切实进展落实中美关系的战略框架、促进双边经济关系各领域务实合作提供了契机,有利于两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

  中美双方强调推进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全面中美经济关系的重要性。双方重申在历年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做出的重要承诺。双方表明将采取进一步措施支持强劲的国内和全球经济增长,促进开放的贸易与投资,提升国际规制和全球经济治理,支持金融市场稳定与改革。双方同意尽快落实既有承诺。在经济对话元首特别代表的领导下,双方经济团队将在下一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前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一、强化经济政策

  自2012年5月召开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的经济对话以来,中美双方采取了重要行动促进各自国内的经济增长和就业,培育持久的全球复苏,确保国内经济增长方式支持强劲、可持续和平衡的全球增长。

  中美双方承诺落实G20有关承诺,加快推进由市场决定的汇率制度,增强汇率灵活性以反映经济基本面,避免汇率的持续失调和货币竞争性贬值。中方继续致力于推进汇率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灵活性,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

  中美双方讨论了增加信息透明度与促进金融稳定的积极互动关系,以及改善中国加入特殊数据公布标准(SDDS)的条件。双方注意到,SDDS的外汇储备数据使用特别提款权公布,并且特别提款权篮子纳入符合现有标准的其他货币,将有助于推进这一进程。中国正在积极考虑加入SDDS。

  根据其法定职能,美国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寻求促进就业最大化和价格稳定。为履行这一职责,美国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实施高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包括购买长期国债和机构抵押贷款支持债券。在确定其资产购买的规模、速度和构成方面,美国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继续适当考虑资产购买可能的收效和成本,以及实现经济目标的进展。美联储高度关注有关政策对国际金融体系的影响。美联储的一大重要目标是维持国内和国际的金融稳定。

  中方将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包括培育市场基准利率体系,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扩大市场主体的自主定价空间,加强市场主体的定价能力,使市场在信贷配置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为提高城乡居民收入、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改善收入分配秩序和收入分配格局,中国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通过财政及其他政策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中方将在“十二五”时期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中方将改革征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为进一步推动美国经济再平衡,美国继续承诺致力于转向以增加投资和提高国民储蓄为特点的中长期增长模式,包括通过减少联邦预算赤字。

  美方继续致力于实现中期财政可持续性。美政府在其已颁布的减赤2.5万亿美元的计划基础上,致力于制定额外的削减赤字措施的平衡组合策略来取代自动减支。美政府的削减赤字计划将实现2015年以后债务占GDP比重逐渐下降,到2023年将赤字占GDP的比重减少至大约2%。

  中方继续致力于积极推进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并将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税改革扩大到所有服务业行业。在今年年底前或2014年初,中方将把定于今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开展的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行业。

  中方将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剥离社会职能和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福利管理的基础上,根据收入分配改革要求,继续提高中央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增加上缴红利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的规模。

  中方根据《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法规,按年度公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信息。中方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程序,细化预算公开的内容,包括预算分配。

  中方继续致力于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中方将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生产要素价格的机制。

  中美双方肯定法治对保护合法商业预期、为双边商业关系提供稳定的经济环境、为创新经济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性。中美双方肯定法律合作与交流符合两国利益,并承诺合作改善两国国内的法律环境。

  中美双方承诺通过适当的经济政策支持健康的、以市场为基础的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发展,并就促进节能环保的财政政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公私合营模式(PPP)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等加强沟通交流,寻求合作机会。

  中美双方欢迎在各自经济议程中的合作机会。中方致力于推动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进程,欢迎与美方适时进行信息交流、经验分享和务实合作。双方承诺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政策沟通与合作,及时与对方讨论重大经济政策。

  中美双方致力于维护国际经济金融稳定,支持全球经济稳健复苏和增长。中美双方承诺继续就欧洲金融市场的形势交流看法,鼓励欧洲领导人进一步加强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基础。双方还就日本经济态势交流看法,认识到日本采取措施通过国内需求相关政策重振经济和避免通货紧缩十分重要,强调结构性改革措施将是该进程中的关键内容。

  二、促进开放的贸易和投资

  中美双方强调开放、公平的贸易与投资关系的重要性,认识到这对两国和全球的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至关重要。中美双方承诺采取以下措施深化双边贸易与投资关系,营造开放、公平环境,为中美两国企业和民众创造更大的机遇:

  中美双方认识到制定一套包括开放、非歧视和透明度等高标准的双边投资协定对双方都是重要的,并高度评价此前谈判取得的进展。双方重申,将共同致力于提升开放程度,提供公正公平待遇,努力减少或消除歧视性做法和市场壁垒。经过九轮技术性讨论,中国同意与美国进行投资协定的实质性谈判。该投资协定将对包括准入环节的投资的各个阶段提供国民待遇,并以“负面清单”模式为谈判基础。

  认识到商业秘密保护对维护公平竞争和创新型经济的重要性,中美双方承诺将有力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和执法,并依法加强有关程序和救济。中美双方还承诺将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渠道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合作和信息交流,包括相关执法的信息。

  美方承诺,在出口管制体系改革过程中给予中国公平待遇,通过促进和便利民用高技术物项对华民用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出口,认真考虑中方关切;双方重申,将继续通过中美高技术与战略贸易工作组讨论出口管制问题。

  中方将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包括通过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中央国企和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的监管;落实中方对上述国有企业购买和使用合法软件的要求;为软件提供预算保证和推动集中采购。中美双方将加强合作,解决技术实施问题,以利于巩固软件正版化成果。

  中美双方承诺继续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适当的工作组磋商,以一种合作的方式,向迅速、全面地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方向努力。

  中国政府将考虑建立政策审议机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商务部可以随时向中国商务部转交美方认为由中国中央、地方政府颁布的含有与中国多边或双边承诺不相符语言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调查,并在必要时做出纠正。

  中方确认,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完善立法,健全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打击假冒和盗版力度。中美两国确认,以网络盗版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更加有利于增加正版软件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和服务销售的环境,包括联合研究和信息交换以实现这一目标。

  中美承诺就《2013财年综合与继续拨款法案》中的涉华条款开展讨论。

  中方承诺在2013年年底前向WTO政府采购委员会提交一份新的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修改出价,出价对美国和其他参加方要价作出回应,包括降低门槛价,增加次中央实体,并在其他领域做出改进。中方将根据国内相关领域的改革进程,尽快提交范围更广的新的GPA修改出价。中美双方将就各自政府采购制度和GPA条款要求交换问题清单,为自今年夏天启动并一直开展的技术性磋商奠定基础。

  中方重申在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关于实施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承诺。中方正积极研究进一步主动扩大服务业开放的措施,包括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该试验区将试行新的外资管理模式,并营造各类国内外企业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此外,中方正积极考虑在电子商务、商业保理等领域扩大开放。

  中方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微观事务管理。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中方将逐步减少和下放外商投资核准事项。中方将最大限度缩小此类审批、核准范围,促进企业和个人的投资自主决策,进一步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

  中美双方将寻求在多边和区域方面的共同利益,包括世贸组织和亚太经合组织,并继续加强世贸组织和自贸区发展的信息交流。

  美方承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所有投资审查都仅限于国家安全,而不是经济或其他国家政策。当一项交易引起国家安全风险时,CFIUS将尽可能迅速地解决,包括在可能的情况下,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缓和措施,而不是禁止交易。CFIUS在其公开年度报告中,尽最大可能概述其所审查的交易带来的国家安全考虑,以及其认为的交易对美国国家安全或关键基础设施带来的负面影响,CFIUS将在其下一报告期审议中考虑这些负面影响。双方将继续讨论美国外国投资审查中涉及的关键概念和因素,包括通过中美投资论坛讨论。

  美国欢迎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的投资。美方重申其开放投资政策以及依法以公平和平等方式对待投资者的承诺。美方承诺与对待其他国家投资者一样,对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中国投资者保持开放的投资环境。

  中美双方承诺以公平、客观和透明的方式实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双方认识到,采取贸易救济调查或实施贸易救济措施时遵守WTO规则很重要,以防止其滥用。

  中美双方承诺,在2013年12月中旬之前重启并继续副部长级和工作层面定期会晤并提前一个月就准备工作进行接触,寻找加强市场参与者预见性、提升双方经济信心的途径,提高透明度。

  中美双方确认,所有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行政许可都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且设立行政许可制度的所有措施都可以公开获得。

  美国重申将遵守经合组织2008年6月公布的《主权财富基金与投资接受国政策宣言》对主权财富基金坚持公开、非歧视原则的承诺;提高外资监管审批政策和程序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中国重申将遵守主权财富基金普遍接受原则和惯例的承诺。

  中美双方认识到两国企业在各自国家的基础设施融资领域发挥积极作用的潜力,承诺通过中美投资论坛等渠道开拓深化合作的机遇。为实现这一目的,中美两国承诺继续利用中美投资论坛作为加强中美投资决策者交流的平台。

  双方承诺支持和推动两国地方层级合作。两国间的地方层级合作能促进互惠互利的贸易和投资机会。在前两届中美城市经济合作会议成功举行的基础上,中美双方承诺支持继续就促进两国城市间和企业间的投资合作进行交流,包括尽快举办第三届中美城市经济合作会议,力争在2013年内举行。

  三、提升全球合作和国际规则

  中美双方同意在二十国集团(G20)等多边框架下深化合作。双方认识到反映全球经济体系演进的国际贸易和金融规制的重要性,以及国际经济体系参与者发挥的作用,承诺采取以下具体措施深化该领域的合作:

  中美双方承诺,在G20框架下加强协调与合作,寻求更多领域中的共同利益,推动G20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双方支持G20圣彼得堡峰会把增长和就业作为主题,通过加强各成员宏观经济政策合作,出台此类政策时兼顾对本国和世界经济的影响,共同推动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双方承诺落实G20框架下的声明,包括落实有关增长、财政可持续性、结构性改革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份额和治理改革、汇率等方面的承诺,双方还将与G20成员共同努力落实G20其他承诺。双方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支持G20将涉及影响贸易和投资措施的维持现状的承诺和不采取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承诺适当延长。

  中美双方承诺加强在IMF和G20的合作,继续完善IMF的份额和治理结构,确保完成第15次份额总检查,支持IMF执董会将就新份额公式达成最终共识融入到第15次份额总检查的决定,进一步提高具有活力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美方承诺实施2010年IMF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

  中美双方承诺在G20框架下加强合作,在世行和其他区域开发银行进行发言权和代表权改革的同时,支持治理和运行效率改革,以确保多边开发银行的相关性、机构问责、有效性和合法性。

  中美双方支持所有国际金融机构通过公开、透明、择优的进程遴选负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

  中美双方倡导多边开发银行在不损害其财务稳健性的情况下提高其财务杠杆率,增强其贷款能力,运用所有贷款和知识工具,支持受援国优先领域,以扩大全球总需求、促进世界经济复苏与增长。

  中美双方承诺在APEC框架下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推进亚太地区的经济增长与繁荣。双方承诺在APEC中谋求更密切的伙伴关系,确保2014年中国主办的APEC领导人会议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协调,在亚太地区通过务实有效的经济技术合作加强能力建设。

  中美双方重申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坚持透明、包容和多边主义的原则,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双方承诺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早期收获谈判,寻求推进多哈回合未决议题谈判的途径,以期成功结束多哈谈判。

  中美双方对5月举行的出口信贷国际工作组第二次会议表示欢迎。会上,工作组围绕在船舶和医疗设备行业建立强有力的国际出口信贷指导原则进行了积极谈判。在上述进展基础上,按照2012年2月《关于加强中美经济关系的联合情况说明》中的承诺,双方重申支持国际工作组就船舶和医疗设备的行业指导原则进行磋商,以在制定一套照顾不同国家利益和国情、与国际最佳实践一致的官方出口融资规定国际指导原则方面取得具体进展,争取在2014年达成协议。

  中美双方承诺尽最大努力在法定截止期2014年1月前就《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的实施达成政府间协议。为寻求FATCA实施的合作方案,美国财政部、美国国税局、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承诺在2013年夏天尽早开展下一轮讨论。

  中方将在G20承诺的基础上,继续改善能源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中方将开展石油和天然气地质储量数据的研究工作并公开数据。中美双方承诺加强沟通、交流,并扩大在石油储备政策、管理及技术方面的合作。中美双方承诺加强信息共享与合作,帮助避免全球能源市场过度价格波动,确保其正常运行。

  中方有意加快建立非常规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法律和监管框架。该框架应包含:(1)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2)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如处理设施和管道)提供监管激励;(3)采取措施推动天然气定价市场化以促进国内生产;(4)针对天然气生产和输送过程中的逸散性甲烷排放和生产过程中的水资源使用加强监管;(5)欢迎外国企业根据商业原则参与中国非传统油气行业。为加快中国燃料清洁化进程和减少电力生产过程中的排放,中美双方承诺通过在华举行一系列页岩气开发技术研讨会等,积极推进在页岩气等非传统能源资源技术和环保合作。美方承诺向中方通报《天然气法案》中规定的向自贸协定国家和中国等非自贸协定国家出口液化天然气(LNG)申请评估的法律程序。该法案指定美国能源部负责评估向非自贸国家出口LNG的申请。目前已有两个向非自贸协定国家出口LNG的申请获得有条件的批准。美国能源部正在对现有的申请进行逐案评估。

  中美双方支持IMF在2015年底前对特别提款权篮子进行审查。美方重申,支持人民币在满足IMF现有纳入标准时进入特别提款权篮子。

  四、支持金融稳定和改革

  双方认识到强劲、稳定的金融系统对实现可持续、平衡增长的重要性。双方承诺进一步推进各自金融领域的改革并加强金融领域监管,推进双边合作,加强在G20、金融稳定理事会等多边框架下的协作,支持全球金融稳定。

  为进一步促进并加强审计监管,中美双方欢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和中国相关主管当局继续就两国公众公司的审计事务所监管问题开展对话。在PCAOB、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最近签署的执法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基础上,上述机构承诺继续就审计监管跨境合作进行磋商,并尽早建立一个符合可适用法律法规的监管合作机制。

  为更好地维护各自市场的诚信,提高投资者信心,中美双方承诺通过现有国际合作安排下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两国相关机构在证券业执法调查方面的合作。

  中美双方承诺加强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理解和影子银行信息交换方面的合作,制定政策工具以化解影子银行风险,并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关于影子银行的最终政策建议开展同行评估。中国正在加强关于影子银行活动的信息披露、透明度和金融统计工作。美方正在积极采取举措监控并解决影子银行体系对金融稳定构成的潜在风险,包括通过采取政策措施提高透明度,并解决货币市场基金、三方回购市场和证券化活动的结构性脆弱问题。

  美方继续承诺在类似情况下,对中资银行和证券机构与其它外资金融机构适用同样的审慎监管标准。美方在提议调整涉及外资金融机构的法律法规时,承诺依法及时提供此类提议的公告。美国金融监管机构愿意继续与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就此类提议进行会谈或交流。

  中美双方承诺在涉及中国境内金融机构的取证、通告相关方和美国关于限制、扣押或罚没的判决或裁定在中国的执行方面加强合作,通过适用相关国际协定、双边安排和其他双边、多边或国际合作机制予以解决。

  中方正在开展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评估,将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审慎监管标准。在此基础上,中方将继续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美方欢迎外国投资包括金融在内的所有领域。美方也欢迎包括中资金融机构在内的符合审慎标准的合格外国金融机构在被允许的领域建立分支机构。美国联邦金融监管机构正在积极审核和考虑中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在美业务的待批申请,主管当局将尽快加以处理。

  美方正在审阅沃尔克规则收到的评论。美国银行业和市场监管机构正考虑采取措施解决外国市场参与方和外国政府关切,包括对影响外国银行业务行为和外国主权债券的规定进行澄清。

  中美双方将就寿险行业的发展开展讨论和分享经验,以促进活跃和竞争性的市场。

  中方将推进市场化改革,营造积极的制度环境以建立高效、透明的债券市场,包括通过提高债券市场运行透明度,促进相关监管机构就准入和监管标准达成共识。中国人民银行将改进金融债券承销管理,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中方欢迎合格的外资金融机构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继续依据公平和公开的程序对承销商进行评估。中方也将进一步促进场内、场外市场互联互通。

  为促进利率市场化和满足债券持有者风险管理需求,中方将推出国债期货。中方计划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法人银行和国内银行及证券公司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国债期货交易。为保证国债市场的流动性,中方将鼓励境内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国债和国债期货。

  中方将研究推进符合条件的外国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计价债券。

  中方将积极总结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公司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增加对中国家庭提供的消费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中方将把试点扩大到更多的合格中外资机构和更多的地区。

  中方欢迎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参与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人民币结算业务。中方正在积极考虑缩短外国银行分行提交人民币牌照申请等待期。

  中国将进一步发展企业年金,并根据企业年金市场规模,适时增加合格的管理人。中国确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平等、公平地对待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外资和中资金融机构。

  中方将在试点基础上积极推动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发展,研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更多省市,并将给予外国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平等待遇,包括其在现在及将来扩展试点中的参与。

  中美双方承诺迅速落实G20承诺,集中清算所有标准化衍生品,以减少系统性风险、提高透明度并防止市场滥用。双方进一步承诺按照各自法律、法规、监管执法机制和核心政策目标,积极考虑对各自衍生品市场参与者、基础设施和交易适用“替代合规”。此外,双方试图确保两国关于场外衍生品的监管框架尽量避免对相同机构和交易适用相互冲突的规则。中方承诺迅速完成制定关于标准化场外衍生工具的强制性结算要求,并消除市场参与者报送交易信息的障碍。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已执行要求市场参与者提交报告的规定,并从2013年3月开始对若干利率及信用衍生产品实施强制清算要求。美方承诺继续对掉期产品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将大宗商品和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等掉期类型产品也纳入强制清算。

  中美双方支持建立全球统一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目标,并支持彼此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开展的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工作。中美双方承诺加强两国会计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分享彼此市场会计实务的观察报告。

  附录

  机制性安排:

  中美两国将继续通过一系列其他对话和机制加强经济合作,强化双边经济关系,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双方合作领域包括:

  1、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美国财政部的合作

  2、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合作

  3、保护金融体系不受非法金融威胁

  4、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美国劳工部的合作

  5、中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美国劳工部的合作

  6、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与美国劳工部的合作

  7、风险管理研讨会

  8、中美交通论坛

  9、中美铁路部门合作

  10、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合作

  11、知识产权执法

  12、知识产权立法改革

  13、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工作组联合联络小组

  14、加强中国商务部与美国贸易发展署之间的合作

  15、开展中美中小企业政策对话

  16、APEC框架下海洋/渔业领域的合作

  17、原产地规则合作

  18、中美创新对话

  19、中美投资论坛

  20、农业合作

  21、传统医药合作

  22、反假币合作

  23、中美银行业监管磋商

  24、中美进出口银行合作

  25、原油期货市场建设

  26、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与美国运输部的合作

  27、民航合作

  28、中美贸易统计技术合作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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