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中院注重贯彻全国高院院长会议精神
2013-07-10 11:18:38
     中国法院网讯 (张智全)  近期,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巩固、完善、提高”工作思路,按照“六个更加注重”要求,认真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

  更加注重服务民生。该院以进一步改变审判作风为抓手,正确处理坐堂问案与主动服务的辩证关系,自觉将主动服务寓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更加注重服判息诉。该院进一步强化考核,将上诉率、调解撤诉率、改判重审率和信访申诉率等指标纳入法官个人绩效考核范畴,充分调动法官做服判息诉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耐心细致地做好判前诉讼指导、判后答疑解惑和判后主动回访等各项工作,确保当事人诉讼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始终把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不断提高案件调撤率;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坚持逐庭、逐案、逐人量化考核,全面剖析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对策,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从源头上减少上诉率、发回重审率、申诉率和信访投诉率较高的现状。

  更加注重审判管理。该院以“精准化”管理为重点,按照简便易行可操作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合议庭工作细则》和《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审判活动的规范运行;完善以案件质量考核为核心的法官绩效管理机制,采取细化工作指标、严格实绩考核、建立年度绩效档案、合理运用考核结果等措施,建立起符合司法规律、能够充分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业绩考核机制;继续规范改判发回重审权限,坚持对刑事、民事、行政二审案件的改判和发回重审提请分管领导研究、对基层法院审委会决定的案件的改判和发回重审提请本院审委会研究、拟作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应主动同原审法院沟通等制度,并通过收集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等形式,努力提高审级监督指导水平。

  更加注重队伍建设。该院以坚持择优选拔人才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从基层法院遴选一批政治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作风优良的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坚持人尽其才的用人原则,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个人业绩考核机制;坚持清正廉洁司法原则,按照“突出规范管理行为,重点规范审判行为,全面规范干警行为”的要求,不断完善教育、保护、监督、惩处并重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机制,确保队伍建设“不出事”。

  更加注重法院文化建设。该院注重总体规划,以打造符合时代发展的先进法院文化为根本出发点,认真落实“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各项文化建设规划,力争创建活动达标;注重院校合作,认真履行与西南政法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有针对性地开展横向双边科研项目合作,加强双边人才交流、人才培养和审判实务研究,不断提高干警的理论修养;注重创新载体,一如既往地办好 “三峡法官论坛”,积极引导法官关注和思考当前审判实务中的热点、难点及法学前沿学术思想,努力促进法官理论素养的提高;依托法官作家协会,定期组织本院及辖区法院审判业务能力强、热爱写作的干警举行文学讲座或笔会,让法官走进文学,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写作水平;注重丰富内容,坚持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有计划地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进一步营造明礼诚信、团结友爱、敬业奉献、情操高尚的文化氛围。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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