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父亲拒付抚养费 法官倾情执行挽回父女情
2013-06-03 15:11:38
     中国法院网讯 (韦汉吉 刁素清)  5月31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耐心调解,执结了一起拖欠四年的抚养费纠纷案,父女亲情得以再续。

  2006年10月,覃凤云的父母因感情不合经法院调解离婚,经协议,6岁的女儿覃凤云随母亲谭秀美生活,由父亲覃建思每月支付400元生活费,治疗及教育费用各承担一半。2009年3月覃建思下广东打工后,即停止支付女儿覃凤云的抚养费用。于是,上中学的覃凤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覃建思在广东打工的具体地址不祥,原用手机停用,也无可供执行得财产,该案的执行工作停滞不前,覃凤云的抚养费全由其母亲自行支付。

  2013年5月18日上午,金城江法院执行局接到覃建思已回到金城江的举报。执行法官立即上门,对覃建思进行释法教育,使其认识到作为父亲应尽的义务和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2013年5月31日,覃建思当着女儿的面给付了四年的抚养费31800元,并请求女儿原谅。覃凤云感激地说了声:“爸,谢谢你。”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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