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法院“倡导诚信,见证执行”进行中
2013-06-03 09:38:15
  • 执行开始,执行干警清理杂物。
  • 推土机司机在法院指挥下填埋地沟。
     中国法院网讯 (徐永忠)  “法院判决你们父子应当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停止对于申请执行人的侵权行为,现在申请执行人已经向法院申请执行一年了,你们为什么不履行判决?”5月30日,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时,法官积极为被执行人宣讲法律,希望被执行人能够配合法院执行。

  被告父子在原告隋某楼房后面挖了一条东西长4米、深1米的地沟,造成原告隋某楼房渗水,严重影响了原告及其家人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干警多次做工作,但是被执个人及其家属态度蛮横,拒绝履行。在河南省法院开展的“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中,该案被列入强制执行范围。在强制执行之前,法院仍然希望被执行人能够自动履行义务,并邀请当地村委干部做工作,但是被执行人父子断然拒绝履行义务。

  经过周密部署,夏邑法院于5月30日上午9时组织执行局30余名干警参与强制执行行动。11时许,该案件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隋某对于案件的执行表示非常满意。应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行监督员,以及新闻记者现场见证了整个执行过程。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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