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法院:举起维权剑呵护“半边天”
2013-06-02 14:21: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世星
法官在调解一起有关妇女维权的案件。
  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近3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健全妇女儿童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力举起“维权剑”,为妇女儿童“撑腰”,依法办结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386件,案件类型包括强奸、抢劫、变更抚养、交通肇事等,有力地维护了“半边天”的合法权益。2013年3月,银海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举起“维权剑”

  严惩“侵权犯” 

  “妇女的人身权特别是性自由权是非常重要的权利,对侵犯妇女人身权的不法分子依法惩治是必须的。”银海法院院长田少红如是说。

  2010年6月1日晚,朱庆居、吴海军、吴允华商量决定对阳玉环(化名)实施强奸。首先由吴海军和朱庆居开车到北海市四川南路海洋之窗,胁迫阳玉环到北海市北背岭一楼房内,朱庆居先对阳玉环实施了强奸,吴海军、吴允华随后也对阳玉环实施了强奸,最后,由朱庆居送阳玉环回家。在海洋之窗附近,朱庆居再次对阳玉环实施了强奸。事发后,朱庆居等人被抓捕归案。

  在案件办理中,鉴于辩护律师提出“阳玉环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意见,该院高度重视,坚持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出发,抽调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仔细分析案情,认真审查证据,对辩护律师提出“阳玉环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意见不予认可,并于2011年3月14日准确适用法律以强奸罪判处朱庆居等人刑罚,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维护了被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小婉(化名),是一位温柔美丽的女子。然而,这样一位好女子也遭到了其丈夫刘超生的家暴,最终离婚。但是离婚并不代表虐待的结束,2012年3月23日午夜,小婉在北海市侨港镇一停车场,与刘超生发生争吵,争吵中刘超生用拳狠狠击打小婉头部,导致小婉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构成轻伤。案件移送该院审理后,刘超生以为只要多交点罚金就可以逃脱惩罚。然而在庭审中,承办法官从保护妇女人身权的高度出发,要求刘超生当庭具结悔过,当面向小婉道歉,书面保证今后不再伤害小婉,并依法判处了刑罚,有效维护了小婉的合法权利。

  当下,犯罪分子偏好对体弱力薄的妇女实施盗窃、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甚至绑架等犯罪行为。该院对此类侵犯妇女权益的案件,一贯坚持从快从重原则,依法严惩罪犯并严格追缴赃物归还受害人或责令赔偿损失,从而有效维护了妇女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巧扮“和事佬”

  为女“撑起腰”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事实虽然如此,但是目前涉及婚姻、家庭、抚养等案件越来越多,案情越来越复杂,法官在办案中需更谨慎地理清案情,让公正的天平更多地向妇女儿童倾斜。银海法院在开展法官包村解决纠纷创建无诉村屯工作中,巧妙地解决了不少涉及婚姻家庭和抚养问题,效果良好。”田少红讲道。

  2012年8月21日清早,该院接到司法联络员消息,西江村一对70多岁的老夫妻闹分居。老太太每天只能喝点白粥,村委和镇里多次调解无果,希望法院能帮忙解决。

  当天上午,包村法官就冒雨来到西江村。老太太早早就等在村口,她激动地说:“我老头把全部田地都给了小儿子,大儿子没分到田地,整天吵,两个儿子都不愿养我,老头也要跟我分开吃住,我连饭都没得吃。希望法官能把田地平分给两个儿子。”说完,老太太就抹起了眼泪。

  调解现场,老太太一家人争吵不休、互相指责、不停埋怨。看到这一切,包村法官及时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又分别做两位老人及其儿子儿媳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理解、体谅、包容别人,不要因为几亩田地破坏了和睦,更不要让琐事影响了亲情。同时向他们宣讲了国家法律和政策,谈论了伦理道德和家庭亲情,经过反复工作,最终促使他们达成一致意见,两个儿子平分土地并共同赡养父母,一家人终于和好如初。

  韦女士原本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与丈夫育有一子。然而一场不幸让她失去了疼爱她的丈夫,从此跟年龄尚小的儿子相依为命,直到另一个同样爱她的男人闯进她的生活。之后,韦女士张罗着再婚。不过,事情没有那么顺利。2012年11月9日,韦女士前夫的弟弟唐刚不同意其嫂子改嫁和带走侄子,聚集了一批群众准备在韦女士改嫁当天闹事。包村法官知悉后及时介入。在法官充分释法明理之后,唐刚认识到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抚养权是亲属权,他人不得非法干涉。唐刚终于认识到错误,答应不再干扰嫂子。

  ■办案“人性化”

  基层“送爱心”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和精神,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该院开辟立案绿色通道、依法快审快执,实行“人性化”办案。

  2012年7月,一名因车祸受伤的花季少女丽丽(化名)无钱交纳起诉费,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全额免交诉讼费3850元。之后,又为一名无力缴纳诉讼费的女孩露露(化名)全额免交诉讼费13550元。

  2012年9月,该院法官辗转反复,几番周折,费尽心力在上海、南宁、北海等地来回奔波,全力为一名因受伤而危在旦夕的90后少女青青(化名)取得了约45万元的先予执行赔偿款,使其可以及时继续治疗,延续生命。

  银海区很多居民外出打工,致使留守儿童问题凸显。他们长时间得不到父母的照顾,不良社会青年不时侵扰着他们,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保障存在一定隐患。据此,该院实行结对帮扶制度,开展“捐赠书籍给儿童”、“送法进校进村”、“共度儿童节”等活动,教育留守儿童学法守法,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有效防止了不良社会青年的侵害。2012年以来,该院多次到村屯与儿童开展帮扶活动,同东山村3户特困家庭留守儿童每人每年捐赠700元助学金,实现了帮扶的常态化、制度化。

  “我院以‘妇女儿童维权岗’为依托,成立维权领导小组,明确维权法官责任,实行专业维权、爱心维权。邀请妇女担任陪审员,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审理,建立审判与妇联工作的联动机制,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制宣传,开办妇女儿童维权专场法制讲座,召开维权座谈会,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田少红说。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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