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人民法院 庭所对接实现1加1大于2
2013-06-02 14:16: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春笋 张吉来
2011年以来,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与县公安局紧密协作,在德州市法院系统率先推出了“庭所对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将法院审判和司法服务职能进一步拓展,实现与公安派出所职能无缝隙“对接”。
截至目前,他们借助这一机制已经成功妥处了68起备受社会关注、重大疑难复杂的人身伤害、婚姻纠纷、工亡医疗事故等类型案(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玉华,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兆祝等省市领导曾先后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法官警官携手
催生“庭所对接”
那是2011年初,受害人张华在武城县某培训学校学习时,被外来人员寻衅滋事伤害,住院治疗花费了一万元医药费。法官在审理此案时发现,虽然被告矢口否认伤害的事实,但此案派出所曾出过警,遂向派出所调取有关记录材料,并邀请出警的警官说明情况、协助处理。最终,该起“看似无凭无据”的人身伤害赔偿案,经法官和警官联手处理,迅速得以公正化解,让原告如数拿到了赔偿款。
围绕这一案例的成功化解,武城法院与县公安局专门组织座谈、研讨,一致认为:人民法庭是解决群众基层矛盾纠纷的主要机构、熟悉公平公正裁判各类纠纷的各类法律依据和标准,而一乡(镇)一所的公安派出所与社会接触面广,经常最先发现、最先介入、最先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双方各有所长、各有优势,大有“联手”、“对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于是,考虑到地处乡镇的人民法庭和基层派出所都面临着化解各类纠纷的巨大压力,武城法院和县公安局开始研究建立“庭所对接”工作机制,协商制定了《“庭所对接”操作规程》,规定法庭和派出所都建立“庭所对接”工作室。由于“庭所对接”能够充分发挥双方的职能作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实现了无缝衔接、优势互补的新型调解工作机制,使大量的矛盾纠纷迎刃而解、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加强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从开始成立就受到驻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普遍欢迎。
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兆祝对这一做法曾作出批示:“武城县法院、县公安局在我市开展的‘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年’活动中,立足实际,勇于创新,建立了法庭与派出所相衔接的‘庭所对接’工作机制,对化解矛盾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希望各级政法部门认真学习借鉴。”
■运行机制规范
共商探索实践
“感谢法官和派出所干警为俺主持公道!”日前,武城县年过古稀的李老汉拿着其三个子女交付的上千元赡养费激动地说。因子女都拒不赡养李老汉,法庭生效判决后也都不拿一分钱赡养费,法官和民警都在走访中找到其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很快促使李老汉的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让李老汉的晚年生活有了可靠保障。
武城法院和公安局联手探索创立的“庭所对接”运行模式,主要做法是在同一辖区内的人民法庭和公安派出所之间,探索建立了矛盾纠纷共同研判、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信息互通共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联动协作机制。尤其建立的“定期例会”制度,使双方及时研究基层矛盾纠纷特点、成因,掌握基层矛盾纠纷的动向,做好社会矛盾风险评估,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在辖区内不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
《“庭所对接”操作规程》中规定,在法院和公安局各自受理的案件中,经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同意,办案人员可填写《庭所对接响应单》送达相关法庭或派出所,及时邀约法官或民警参与案件调查、协调、化解工作。城关法庭庭长卜庆勇说:“这样,既可以让当事人在公安机关就能见到人民法官,听到更加权威的‘法律解读’,增加了群众对警方的信任感,又可让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见到有关公安人员,增加了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安全感和司法信任感,从而有利于纠纷案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得到公正审判和妥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多赢目标。”
他们还建立了常态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确保在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时,能处置得当、应对有效。每当法庭审理敏感特殊案件时,公安派出所都启动预防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
5月20日,武城县武城镇法庭与新城派出所工作人员举行了今年以来第5次矛盾纠纷共同研判会,就最近1个月来出现的矛盾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并交流了经验。今年以来,该县通过矛盾纠纷共同研判机制成功化解6起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案件。
■兄弟积怨多年
“庭所对接”化解
武城县四女寺镇某村的李大柱、李小柱兄弟俩因土地平整积怨已久,2013年1月由于弟弟被哥哥打成轻伤,两家对簿公堂。该县郝王庄法庭受理此案,在庭前审查中了解到当事人双方是亲兄弟,且双方发生斗殴的经过曾被派出所出警、备案,遂启动了“庭所对接”工作机制。
“兄弟双方的矛盾根源在于两个家庭,只有两个家庭之间矛盾解决了,双方的矛盾才能根本解决!”很快法官和有关民警达成共识,确定了联手处理策略。最终,在法官和警官“发动亲友、情理交融、多方联动”的工作策略下,两个家庭真正冰释前嫌,哥哥当庭就主动拿出8000元现金给弟弟用于疗伤,弟弟在拒绝未果的情况下才勉强收下。当许多村干部们了解到这场因为土地而引起的多年纠纷得以圆满化解,都竖起大拇指说:“还是法庭与派出所联起手来好!这样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多、力度大、效果好!”
武城法院院长黄勇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庭所对接’工作机制就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尝试,能够使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萌芽、初始状态,让群众诉求及时得到实现!”
优势互补 效果尽显
“‘庭所对接’让法院审判执行职能发挥得更充分、司法服务空间更加宽广!”这是法庭的法官和派出所的民警共识。
去年4月20日,武城县一韩资公司职工张明驾车与村民陈强的摩托车相撞,导致陈强死亡。新城派出所民警曾多次对事故双方进行调解,但分歧和要求差距太大未果。后来,派出所邀请了一名法官前去参与“讲法析理”,并由法官面对面接受双方当事人咨询、对有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释明。没过多久,双方主动私下进行了和解,赔偿金如数及时到位,一起原本单靠警方“调不动,解不开”的纠纷就这样平息了。
“‘庭所对接’,能够让司法更有权威!”2012年11月26日上午,武城县某小区土建工程承包人王利自杀身亡,其家属曾两次围堵在小区门口讨要说法,认为自杀原因是开发商欠债不还,遂“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而开发商则认为死者自杀与自己无关,债务可以归还,但拒绝再做赔偿,并被逼无奈、处处躲藏。
正当双方就此陷入僵局时,最先接警的派出所启动“庭所联动”机制,一面发挥警方优势、迅速查找到了开发商,一面邀法官和民警一起多次上门做说服教育工作。“法官懂法明理,是百姓最可信赖的人!”通过法官们手把手地条分缕析、辨法析理,双方很快心悦诚服,达成和解,数十万元的债务和赔偿款当即一并过付。
“‘庭所对接’,可收到‘1+1>2’的执法效果!”据了解,老百姓有难事找派出所报警的多、且已成为习惯,认为公安机关能够办得到,对公安寄予过高期望。但有些纷争往往是单靠公安机关办不到的,结果经常让这样的百姓抱着极高期望值而来,最后失望而去。“而老百姓们起诉法庭的许多民间借贷、交通事故赔偿等纠纷案件,也大都由于借款人外出躲藏、抵押担保物下落不明等原因,单纯靠法官工作容易形成‘空调’、‘白判’现象,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公正保护!”
据了解,“庭所联动”机制实施后,武城公安机关和法庭面对疑难案(事)件时都不再“一推了之”,而是向群众积极提供公开、公正、便捷的法治通道,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把专业、高深的治安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都用群众看得懂、摸得着的简单方式向群众呈现,方便当事人选择有效的途径和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曾受益于“庭所联动”机制的时某感慨地说:“货车被扣,曾有人跟我说‘你报警也没用,公安不管经济纠纷。要不你就去法院起诉,谁扣你车你告谁’。可我还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先报了警,没想到,派出所没有直接让我到法院起诉,说警方有办法查找到对方和被扣车辆,帮我们把问题解决。当查找到对方当事人和我的车辆后,我本想再去法院解决问题,没想到派出所把法官给请来了。法官将双方说服,让我清偿了所欠对方的工资,让对方适当补偿了我的损失。‘庭所联动’帮我解决了大难题!”
截至目前,他们借助这一机制已经成功妥处了68起备受社会关注、重大疑难复杂的人身伤害、婚姻纠纷、工亡医疗事故等类型案(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玉华,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兆祝等省市领导曾先后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法官警官携手
催生“庭所对接”
那是2011年初,受害人张华在武城县某培训学校学习时,被外来人员寻衅滋事伤害,住院治疗花费了一万元医药费。法官在审理此案时发现,虽然被告矢口否认伤害的事实,但此案派出所曾出过警,遂向派出所调取有关记录材料,并邀请出警的警官说明情况、协助处理。最终,该起“看似无凭无据”的人身伤害赔偿案,经法官和警官联手处理,迅速得以公正化解,让原告如数拿到了赔偿款。
围绕这一案例的成功化解,武城法院与县公安局专门组织座谈、研讨,一致认为:人民法庭是解决群众基层矛盾纠纷的主要机构、熟悉公平公正裁判各类纠纷的各类法律依据和标准,而一乡(镇)一所的公安派出所与社会接触面广,经常最先发现、最先介入、最先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双方各有所长、各有优势,大有“联手”、“对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于是,考虑到地处乡镇的人民法庭和基层派出所都面临着化解各类纠纷的巨大压力,武城法院和县公安局开始研究建立“庭所对接”工作机制,协商制定了《“庭所对接”操作规程》,规定法庭和派出所都建立“庭所对接”工作室。由于“庭所对接”能够充分发挥双方的职能作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实现了无缝衔接、优势互补的新型调解工作机制,使大量的矛盾纠纷迎刃而解、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加强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从开始成立就受到驻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普遍欢迎。
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兆祝对这一做法曾作出批示:“武城县法院、县公安局在我市开展的‘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年’活动中,立足实际,勇于创新,建立了法庭与派出所相衔接的‘庭所对接’工作机制,对化解矛盾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希望各级政法部门认真学习借鉴。”
■运行机制规范
共商探索实践
“感谢法官和派出所干警为俺主持公道!”日前,武城县年过古稀的李老汉拿着其三个子女交付的上千元赡养费激动地说。因子女都拒不赡养李老汉,法庭生效判决后也都不拿一分钱赡养费,法官和民警都在走访中找到其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很快促使李老汉的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让李老汉的晚年生活有了可靠保障。
武城法院和公安局联手探索创立的“庭所对接”运行模式,主要做法是在同一辖区内的人民法庭和公安派出所之间,探索建立了矛盾纠纷共同研判、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信息互通共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联动协作机制。尤其建立的“定期例会”制度,使双方及时研究基层矛盾纠纷特点、成因,掌握基层矛盾纠纷的动向,做好社会矛盾风险评估,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在辖区内不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
《“庭所对接”操作规程》中规定,在法院和公安局各自受理的案件中,经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同意,办案人员可填写《庭所对接响应单》送达相关法庭或派出所,及时邀约法官或民警参与案件调查、协调、化解工作。城关法庭庭长卜庆勇说:“这样,既可以让当事人在公安机关就能见到人民法官,听到更加权威的‘法律解读’,增加了群众对警方的信任感,又可让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见到有关公安人员,增加了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安全感和司法信任感,从而有利于纠纷案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得到公正审判和妥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多赢目标。”
他们还建立了常态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确保在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时,能处置得当、应对有效。每当法庭审理敏感特殊案件时,公安派出所都启动预防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
5月20日,武城县武城镇法庭与新城派出所工作人员举行了今年以来第5次矛盾纠纷共同研判会,就最近1个月来出现的矛盾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并交流了经验。今年以来,该县通过矛盾纠纷共同研判机制成功化解6起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案件。
■兄弟积怨多年
“庭所对接”化解
武城县四女寺镇某村的李大柱、李小柱兄弟俩因土地平整积怨已久,2013年1月由于弟弟被哥哥打成轻伤,两家对簿公堂。该县郝王庄法庭受理此案,在庭前审查中了解到当事人双方是亲兄弟,且双方发生斗殴的经过曾被派出所出警、备案,遂启动了“庭所对接”工作机制。
“兄弟双方的矛盾根源在于两个家庭,只有两个家庭之间矛盾解决了,双方的矛盾才能根本解决!”很快法官和有关民警达成共识,确定了联手处理策略。最终,在法官和警官“发动亲友、情理交融、多方联动”的工作策略下,两个家庭真正冰释前嫌,哥哥当庭就主动拿出8000元现金给弟弟用于疗伤,弟弟在拒绝未果的情况下才勉强收下。当许多村干部们了解到这场因为土地而引起的多年纠纷得以圆满化解,都竖起大拇指说:“还是法庭与派出所联起手来好!这样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多、力度大、效果好!”
武城法院院长黄勇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庭所对接’工作机制就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尝试,能够使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萌芽、初始状态,让群众诉求及时得到实现!”
优势互补 效果尽显
“‘庭所对接’让法院审判执行职能发挥得更充分、司法服务空间更加宽广!”这是法庭的法官和派出所的民警共识。
去年4月20日,武城县一韩资公司职工张明驾车与村民陈强的摩托车相撞,导致陈强死亡。新城派出所民警曾多次对事故双方进行调解,但分歧和要求差距太大未果。后来,派出所邀请了一名法官前去参与“讲法析理”,并由法官面对面接受双方当事人咨询、对有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释明。没过多久,双方主动私下进行了和解,赔偿金如数及时到位,一起原本单靠警方“调不动,解不开”的纠纷就这样平息了。
“‘庭所对接’,能够让司法更有权威!”2012年11月26日上午,武城县某小区土建工程承包人王利自杀身亡,其家属曾两次围堵在小区门口讨要说法,认为自杀原因是开发商欠债不还,遂“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而开发商则认为死者自杀与自己无关,债务可以归还,但拒绝再做赔偿,并被逼无奈、处处躲藏。
正当双方就此陷入僵局时,最先接警的派出所启动“庭所联动”机制,一面发挥警方优势、迅速查找到了开发商,一面邀法官和民警一起多次上门做说服教育工作。“法官懂法明理,是百姓最可信赖的人!”通过法官们手把手地条分缕析、辨法析理,双方很快心悦诚服,达成和解,数十万元的债务和赔偿款当即一并过付。
“‘庭所对接’,可收到‘1+1>2’的执法效果!”据了解,老百姓有难事找派出所报警的多、且已成为习惯,认为公安机关能够办得到,对公安寄予过高期望。但有些纷争往往是单靠公安机关办不到的,结果经常让这样的百姓抱着极高期望值而来,最后失望而去。“而老百姓们起诉法庭的许多民间借贷、交通事故赔偿等纠纷案件,也大都由于借款人外出躲藏、抵押担保物下落不明等原因,单纯靠法官工作容易形成‘空调’、‘白判’现象,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公正保护!”
据了解,“庭所联动”机制实施后,武城公安机关和法庭面对疑难案(事)件时都不再“一推了之”,而是向群众积极提供公开、公正、便捷的法治通道,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把专业、高深的治安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都用群众看得懂、摸得着的简单方式向群众呈现,方便当事人选择有效的途径和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曾受益于“庭所联动”机制的时某感慨地说:“货车被扣,曾有人跟我说‘你报警也没用,公安不管经济纠纷。要不你就去法院起诉,谁扣你车你告谁’。可我还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先报了警,没想到,派出所没有直接让我到法院起诉,说警方有办法查找到对方和被扣车辆,帮我们把问题解决。当查找到对方当事人和我的车辆后,我本想再去法院解决问题,没想到派出所把法官给请来了。法官将双方说服,让我清偿了所欠对方的工资,让对方适当补偿了我的损失。‘庭所联动’帮我解决了大难题!”
责任编辑:顾小娟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