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关于涉枪犯罪案件的调研
2013-06-24 15:18: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华锐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涉枪类犯罪案件近年有增长的趋势。该院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件,总结此类案件的特点,分析案件暴露出的社会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案件特点

  1、高学历被告人增多。以往涉枪案件中,刑事被告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以初中文化或以下为主,不少还是文盲,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而近两年审理的涉枪案件中,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被告人就占全年此类案件犯罪总人数的近60%,甚至有些被告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2、涉案枪支以仿真枪为主。此前涉枪案件标的多是猎枪,现在的案件以各种仿真枪为主。

  3、犯罪动机多元化。与以往以私藏猎枪以便使用、防身等目的不同,近年来涉枪类被告人犯罪动机逐年多元化,包括收藏爱好、售卖非法枪支牟利等多种目的。例如该院审理的韩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件中,被告人系枪支爱好者,2011年12月至2012年9月间,出于“收藏”、“爱好”、“欣赏”的目的,先后购买了9只仿真枪。

  4、犯罪手段网络化。以前此类案件中,被告人的枪支大多是未上缴的猎枪,多是自家私藏的枪支。近年来的涉枪犯罪案件中,不少案件枪支的来源系通过互联网交易。在网络上,不少网络卖家通过网上商铺或者论坛发布枪支买卖消息,由有需求的人进行联系购买和线下交易。由于网络虚拟化的特征,导致此类案件监管难度较大。

  二、反映出的问题

  1、对涉枪行为违法性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在持枪类犯罪中,许多嫌疑人基于兴趣爱好而购买收藏仿真枪。他们大部分表示认识到枪支的危险性,但是认为只要没有使用和造成他人伤害便不构成犯罪,在案发前甚至都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还有不少人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不会被查获。这反映出在枪支管理问题上法律宣传存在缺口,教育的普及性和深入性上存有不足。

  2、网络成为枪支非法销售的重要形式,某些论坛甚至成为枪支非法交易的集散地,这反映出网络监管力度较弱。不少网络运营商、网管等负有发布信息审核义务的人员不履行法定义务,导致此类信息在网络上大肆传播。

  3、部分物流、快递公司为经济利益疏于对运送物品审查,也为不法分子买枪卖枪提供了便利。不少被告人供述称,他们在网络购枪案后,均系通过物流、快递公司获取所购仿真枪支的。网络监管不力,物流、快递审查不严现象突出也是涉枪案件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建议和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建议从如下方面加强工作,减少涉枪案件的产生:

  1、加强枪支管理的社会宣传教育。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执法、司法单位以案件为抓手,以送法、讲法、普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枪支管理和涉枪犯罪的规定,抓住典型案例通过邀请群众旁听、电台、电视台说法的方式对群众进行深刻教育,提升群众对此类犯罪的认知水平,减少错误理念,避免因不懂法产生的犯罪。

  2、加强网络监管,净化网络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对重点网站进行重点监控,同时,要求网络运营商、网站管理者加强网上交易内容的监管,严格履行发布信息审核责任,肃清此类新新发布的平台。

  3、进一步规范快递公司义务。采取抽检、有奖举报等方式促使物流公司、快递公司对邮寄物品运送前的查验制度,对于未尽到相应义务的公司进行罚款,必要时取消经营资格,切断枪支等违法物品流通的渠道。

  4、办案中积累线索,加大对涉枪案件上游犯罪打击力度。侦查机关在办理持有类犯罪个案时,详细询问枪支来源、交易方式、交易线索,同时将此类信息汇总,适时开展断掉贩运网络和制贩窝点行动,从源头上减少涉枪类犯罪案件的发生。

  (作者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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