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正义的铁杆粉丝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庭审网络直播五周年纪事
2013-06-24 14:31: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燚
网络庭审直播缩短了司法与公众的距离,拉近了法官与公众的心。公众可以便捷地参与司法监督,法官可以通过直播锻炼庭审驾驭能力。199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在必要时,电视和广播应对审判活动进行现场直播。如今,为将庭审过程“大白于天下”,新沂法院的网络庭审直播已走过5个年头了。
群众
——上网看庭审,做正义的铁杆粉丝
6月,江苏新沂某玻璃制品厂和某商业银行,关于40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院决定对有9名被告的庭审过程实行网络直播,这是该院首次直播有那么多名被告的庭审过程。
这起网络直播的庭审案件,在中国法院网上提前3天公布,关注案件的相关人士和网民,通过中国法院网观看了网络直播。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庭审笔录、庭审现场实时更新。
得知这个案件的庭审过程要在网上直播,与本案原告有一定关系的王先生坐在家里,一遍观看者庭审过程,一边喝茶。他登录了中国法院网专门设立的“网络直播”栏目,里面有案件介绍等。
他说:“我手里捧着杯热茶,不用出门,就能看到庭审直播,庭审直播为普通老百姓了解司法程序和普及法律知识,搭建了很好的平台。而且使法官能够直接接受百姓监督,这样也有利于规范法官的行为。我经常上网看新沂法院的庭审直播,我愿意做他们的铁杆粉丝,希望新沂法院能将更多的庭审进行直播。”
院长
——阳光型审判,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我们不仅要让正义实现,还要以看的见摸得着的形式实现。现在大众的法治意识提高很快,不仅要求司法结果的公正,还期待司法过程的公开透明。这就需要我们庭审过程的公开,让正义看得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审理所有可以公开的案件。”新沂法院院长邓建云,在去年做客中国法院网时说,“互联网是现代社会信息公开的便捷载体,是民意表达的重要阵地,也是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
据了解,新沂市法院要求,一个季度至少进行五次庭审的网络直播。公民直接到法庭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是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的基础。但到法庭现场旁听,会受到时空的局限性:一方面,有的人距离法院路程较远,去旁听庭审可能不方便;另一方面,有的法院硬件设施较差,审判场所不能满足公民旁听的需要。
庭审网络直播打开了司法公正透明的一扇窗口,成为法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的有力推手。群众坐在家中,只需要上网浏览网页,原被告、案件事实与适用法律等问题将尽收眼底。
法官
——坐堂审案,感觉多方目光在注视
一次比较成功的网络庭审直播,就是一次善意的提醒,既警示大众:庭审中的案件是一面“镜子”,要从中吸取教训,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又告诉法官:有很多眼睛正在注视着你,希望你公正裁判案件。
新沂市民二庭庭长阚宏波参加过四次案件的网络直播,“网络直播意味着法庭向全社会敞开了大门,对于法官而言,同样也是一种锻炼和考验,对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是一个促进。”
该院民一庭副庭长张骞说,“庭审现场直播,毫无延时,这对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归纳总结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言谈等,要求更高。”
网络庭审直播带给法院、法官的冲击是巨大的。率先实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新沂法院,在近年来全市单位的文明评比中屡夺桂冠。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法院审理案件的标的额越来越高,涉及案件当事人的权益越来越大,全面推行‘阳光审判’迫在眉睫。”新沂法院院长邓建云语重心长地说道。“坚持依法将能够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使能够公开的审判环节全部公开,我院正有目的、有计划地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裁判文书上网、网上庭审直播,希望能够尽快将法院的故事大白于天下。”
群众
——上网看庭审,做正义的铁杆粉丝
6月,江苏新沂某玻璃制品厂和某商业银行,关于40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院决定对有9名被告的庭审过程实行网络直播,这是该院首次直播有那么多名被告的庭审过程。
这起网络直播的庭审案件,在中国法院网上提前3天公布,关注案件的相关人士和网民,通过中国法院网观看了网络直播。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庭审笔录、庭审现场实时更新。
得知这个案件的庭审过程要在网上直播,与本案原告有一定关系的王先生坐在家里,一遍观看者庭审过程,一边喝茶。他登录了中国法院网专门设立的“网络直播”栏目,里面有案件介绍等。
他说:“我手里捧着杯热茶,不用出门,就能看到庭审直播,庭审直播为普通老百姓了解司法程序和普及法律知识,搭建了很好的平台。而且使法官能够直接接受百姓监督,这样也有利于规范法官的行为。我经常上网看新沂法院的庭审直播,我愿意做他们的铁杆粉丝,希望新沂法院能将更多的庭审进行直播。”
院长
——阳光型审判,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我们不仅要让正义实现,还要以看的见摸得着的形式实现。现在大众的法治意识提高很快,不仅要求司法结果的公正,还期待司法过程的公开透明。这就需要我们庭审过程的公开,让正义看得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审理所有可以公开的案件。”新沂法院院长邓建云,在去年做客中国法院网时说,“互联网是现代社会信息公开的便捷载体,是民意表达的重要阵地,也是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
据了解,新沂市法院要求,一个季度至少进行五次庭审的网络直播。公民直接到法庭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是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的基础。但到法庭现场旁听,会受到时空的局限性:一方面,有的人距离法院路程较远,去旁听庭审可能不方便;另一方面,有的法院硬件设施较差,审判场所不能满足公民旁听的需要。
庭审网络直播打开了司法公正透明的一扇窗口,成为法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的有力推手。群众坐在家中,只需要上网浏览网页,原被告、案件事实与适用法律等问题将尽收眼底。
法官
——坐堂审案,感觉多方目光在注视
一次比较成功的网络庭审直播,就是一次善意的提醒,既警示大众:庭审中的案件是一面“镜子”,要从中吸取教训,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又告诉法官:有很多眼睛正在注视着你,希望你公正裁判案件。
新沂市民二庭庭长阚宏波参加过四次案件的网络直播,“网络直播意味着法庭向全社会敞开了大门,对于法官而言,同样也是一种锻炼和考验,对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是一个促进。”
该院民一庭副庭长张骞说,“庭审现场直播,毫无延时,这对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归纳总结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言谈等,要求更高。”
网络庭审直播带给法院、法官的冲击是巨大的。率先实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新沂法院,在近年来全市单位的文明评比中屡夺桂冠。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法院审理案件的标的额越来越高,涉及案件当事人的权益越来越大,全面推行‘阳光审判’迫在眉睫。”新沂法院院长邓建云语重心长地说道。“坚持依法将能够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使能够公开的审判环节全部公开,我院正有目的、有计划地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裁判文书上网、网上庭审直播,希望能够尽快将法院的故事大白于天下。”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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