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没有家庭暴力的美好社会
中澳涉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改革研讨会召开
2013-06-21 07:41: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梅贤明
  6月18日至20日,“中澳涉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改革研讨会”在福建省莆田市召开。本次会议是2013年度中澳人权合作项目重要内容之一,努力为形成全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氛围,共同建立起一个没有家庭暴力,人人幸福、家庭和睦的美好社会做出司法探索。

  会议期间,两国参会人员深入交流了中澳在反家暴刑事司法领域的制度和实践,分享了在该领域取得的经验和成果。澳方专家介绍了维多利亚州反家暴司法应对机制的改革历程,家暴案件的证据收集、起诉和量刑制度;中方代表介绍了我国在创建反家暴联动机制,公安机关对家暴案件的应对和处理,法院对家暴案件的证据运用、定罪与量刑,妇联的作用等。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社会带来巨大损失,而且会在代际间传递,不断蔓延。反家暴需要社会各方承担起更多责任,首先要在理念和认识上改变“家庭暴力属家务,公权力不应干预”的错误观点,找准家庭暴力发生、发展、蔓延的原因,寻求有效的司法干预措施;其次要不断推进、完善反家暴法律法规、形成程序化、标准化的家暴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制度,统一家暴刑事案件的定罪标准和量刑尺度;再次要加大反家暴的宣传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协作。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反家暴工作,为了更好地审理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通过刑事司法加大对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于2013年3月成立了“涉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改革”课题组,将涉家暴刑事案件审判逐步纳入改革进程。

  本次研讨会上,来自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项目官员及维多利亚州墨尔本家暴特别法庭、维多利亚州警察局的反家暴问题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代表和“涉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改革”课题组成员、全国各试点法院代表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全国妇联、福建省三级法院和莆田市公安局、妇联的代表共50余人参加会议。通过研讨,中澳两国相互汲取对方的成功经验并将其融入两国反家暴立法与司法实践当中,同时建立起双方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携手促进反家暴司法工作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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