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庆文:力创陕西法院立案信访工作新局面
2013-06-19 09:42: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程晓杰 杨繁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阎庆文讲话
- 与会代表实地观摩莲湖区法院立案大厅
“要以学习推广莲湖经验为契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公正司法,落实司法为民,努力开创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新局面。”6月18日,在陕西省法院推广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工作经验现场会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阎庆文这样强调。
阎庆文指出,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是司法便民、化解矛盾、解决当前立案信访工作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人民法院的立案信访大厅是诉讼群众接触法院、接触司法的第一场所,是司法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是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第一道关口。打一个形象的比喻,建好立案信访大厅,就是建好法院的“门诊大楼”,把群众来诉的“小病”——即标的较小、争议不大的、法律关系简单的纠纷,尽可能过滤出来,采取快速便捷有效的措施,化解在“门诊大楼”——立案信访大厅。莲湖经验的可贵之处之一,就在于他们面对诉讼案件大幅上升的态势,尽最大可能满足了群众希望快速解决纠纷、快速兑现权益的司法新需求。陕西省各级法院一定要充分认识推广“莲湖经验”、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的重要意义,迅速掀起立案信访大厅规范化建设热潮。
阎庆文强调,推广“莲湖经验”、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要突出四个方面重点:一是突出为民服务重点,强化服务功能建设。要细化十项功能要求,为诉讼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二是突出矛盾化解重点,强化工作机制建设。要通过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小额诉裁、先行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立案信访窗口对案件纠纷的先行过滤和快速化解作用。三是突出职能深化重点,强化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四是突出转变作风重点,强化立案信访队伍建设。
阎庆文要求,推广“莲湖经验”、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各级法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实施、加强检查考核,把陕西省法院的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阎庆文指出,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是司法便民、化解矛盾、解决当前立案信访工作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人民法院的立案信访大厅是诉讼群众接触法院、接触司法的第一场所,是司法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是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第一道关口。打一个形象的比喻,建好立案信访大厅,就是建好法院的“门诊大楼”,把群众来诉的“小病”——即标的较小、争议不大的、法律关系简单的纠纷,尽可能过滤出来,采取快速便捷有效的措施,化解在“门诊大楼”——立案信访大厅。莲湖经验的可贵之处之一,就在于他们面对诉讼案件大幅上升的态势,尽最大可能满足了群众希望快速解决纠纷、快速兑现权益的司法新需求。陕西省各级法院一定要充分认识推广“莲湖经验”、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的重要意义,迅速掀起立案信访大厅规范化建设热潮。
阎庆文强调,推广“莲湖经验”、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要突出四个方面重点:一是突出为民服务重点,强化服务功能建设。要细化十项功能要求,为诉讼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二是突出矛盾化解重点,强化工作机制建设。要通过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小额诉裁、先行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立案信访窗口对案件纠纷的先行过滤和快速化解作用。三是突出职能深化重点,强化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四是突出转变作风重点,强化立案信访队伍建设。
阎庆文要求,推广“莲湖经验”、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各级法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实施、加强检查考核,把陕西省法院的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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