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保障机制提升履职热情突围陪而不审审而不议
全国法院陪审员两年内将增至20万
2013-06-18 10:25:11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李娜
  《法制日报》记者6月17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共选任人民陪审员8.5万人。按照最高法的最新要求,各级法院要确立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力争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左右。

  “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保障机制,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为审判工作注入新活力。”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把好选任关提高自荐比

  做好选任工作,是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的基本前提。

  5年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模式,改进选任方式、选任范围和选任条件,有效带动审判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逐年提升。

  为了积极提升选任的社会影响面,鼓楼区法院积极借助新闻媒体,向社会广为宣传;充分利用法官联络社区、领导干部下基层工作等活动,扩大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及选任工作的知晓程度,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群众自觉报名、自主参与是选任工作的关键和基础。鼓楼法院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自荐比例,报名组织方式从最初以“组织推荐为主、自荐为辅”变为以“公民自荐为主、组织推荐为辅”。目前,该院由自荐报名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82.9%。

  为把好入口关,鼓楼法院还根据陪审工作实际,不断改进选任条件设置,提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六有”标准,即“有热情、有认知、有能力、有声誉、有时间、有精力”。2012年,该院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重新选任,共计选任246名,全院现有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之比达到2.2∶1。

  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

  长期以来,一些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遭到诟病。

  为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北京法院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员在司法活动中的“全过程参审”,在对司法活动的深度参与中,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监督作用。

  据了解,两年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两次下发意见,要求所有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都尽量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2012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到4万余件,同比两年前增长65.9%,人均年参审案件达到22.9件。

  为确保人民陪审员能够实实在在“同权断案”,北京法院积极鼓励和推广“两陪一审”参审模式,鼓励和引导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讨论案件时首先发表意见。

  对因人民陪审员意见分歧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必须邀请人民陪审员列席审委会,并发表意见。全市近5年共有694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最终提交审委会讨论,占所有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数的14.1%。

  与此同时,北京法院严格确保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防止人民陪审员成为“编外法官”或“专职陪审员”。北京高院明确提出,各级法院不得以任何驻院、驻庭等方式安排人民陪审员,法官不得直接联系人民陪审员参审。

  保障经费解决供血不足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要发挥作用,离不开充足的经费保障。为解决人民陪审员员额、经费“供血不足”问题,各地法院积极争取支持,建立必要的工作机制,努力筑牢人民陪审工作基础。

  2012年,云南省曲靖市两级法院根据辖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陪审员员额增减,共为全市443名人民陪审员争取专项经费276万元,并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固定补助+个案补助”形式,给予人民陪审员陪审每件案件200元陪审报酬,调解结案、息诉罢访还给予适当奖励,人民陪审员年人均工作经费达到6000余元。

  为切实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在任职期间的职业保障,曲靖中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基金会”,基金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审判活动时,伤亡、致残或发生重大疾病等抚慰补助,基金来源主要为企业募捐、社会捐赠。

  从2012年9月创立至今,基金会已筹集资金82万元,已用于人民陪审员重大疾病、困难走访等抚慰补助8.6万元。

  同时,为体现法院对人民陪审员的职业关怀,曲靖法院每年还为人民陪审员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切实解除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的后顾之忧。

  完善考核强化履职责任

  必要的管理考核同样是促进人民陪审员发挥参审作用的关键因素。近年来,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考核机制建设,强化履职责任,提高履职质量,取得明显成效。

  为全面掌握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激发他们的荣誉感、责任感,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建立“一册”和“一档”制度。“一册”即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法院的相关文件、人民陪审员联系方式等内容汇编成册;“一档”即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档案,将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文件,陪审案件数量、陪审表现等内容建档。

  “一评”、“一报”则是为客观评价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和陪审效果。“一评”即每年组织一次考核,主要包括考核人民陪审员的年度履职情况、案件质量;“一报”就是每年年终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人民陪审员本人和所在单位通报。

  据介绍,近3年来,安陆法院考核评比陪审案件4760件,对人民陪审员绩效情况发出通报93份。随着管理考核机制的逐步建立健全,该院人民陪审工作质效逐步提升。近3年来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的4760件案件,无一件上诉、上访,无一件改判、缠诉。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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