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导向激发干劲 制度把关规范高效
昌邑“尊法亲民”托起司法公信
2013-06-07 07:46: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谢啸林
  “尊法,是一种法官职业特质、角色责任和信仰追求;亲民,是一种法官价值追求、工作目标,是人民司法的核心价值。”去年以来,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用“尊法亲民”服务品牌引领工作方向,凝聚干事创业力量,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如今,“尊法亲民”服务品牌已经融入昌邑法院各项工作中,镌刻在每位干警内心深处。

  昌邑法院密切关注司法领域反映的经济社会问题,积极建言献策。针对借款、担保合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金融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2条,全部被采纳,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维护了金融稳定。

  在立案环节,该院对当事人加强诉讼指导,做足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工作,减轻审执环节压力;在审判环节,严把证据采用、法律适用关,并督促当事人当庭履行义务;在执行环节,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和反规避执行活动,最大限度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全院案件实际执结率达91%。建立了诉讼诚信体系,全面采集评定立、审、执各环节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信息,对先期失信行为进行预警提示。

  昌邑法院高标准设计建设了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司法公开、阳光司法,整合了立案审查、材料收转、约见法官、执行案款兑付等20项功能,擦亮7个便民服务窗口,实行“柜台式”办公,“零距离”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

  为使服务品牌创建有坚实的质量保证,该院设立了独立建制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全院的审判质效进行动态监督、量化考核,实现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统筹提升。该院实施“院长值周”制度,由分管副院长轮流值周,主要负责当周全院的整体管理性、事务性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审判纪律、工作作风、司法礼仪,处理信访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等。并根据值周情况每周下发一次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通报结果与年底考核挂钩,实现了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的有机衔接。

  为确保管理效果,该院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业绩考评办法”等26个规范性文件,成立了考评委员会,从党务政务、司法行政、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工作绩效五个方面强化法院内部管理,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树立了规范、高效的司法形象。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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