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惨遭断指 执行法院巧用追加破困局
2013-05-29 16:30: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张元甲
  “这下我女儿的伤有救了,感谢法院为我们家执行回了救命钱。”近日,申请执行人小郎的父亲终于拿到了三年来第一笔工伤赔偿款,从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赔偿款时,他已是泪眼模糊。

  进城打工遇事故

  2008年4月17日,这对年仅16岁的小郎来说也许是她生命中最灰暗的一天。这一天,刚到重庆某机电公司工厂工作不到一个月的小郎就被冰冷的机器无情地夺去了右手的两根手指,“右手严重碾压损毁伤,右拇食指全部挫灭、右中指部分挫灭,右手严重皮肤软组织缺损,右中指桡侧固有动脉、神经离断。”医院诊断报告的每一字都深深地刺痛小郎一家的心。

  人去厂空现僵局

  然而比机器更无情的是人心。事发公司负责人陈某非但不主动履行赔偿责任,反而在案件诉讼阶就段将工厂的机器设备全部处置,随即离开重庆,下落不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机电公司已是人去厂空,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漫长的法律程序已耗尽这个来自偏远山区家庭的所有积蓄,然而巨额的后续医疗费用、对于未知前途的忧虑更是使得小郎一家陷入深深的绝望之中。

  千里寻人无结果

  然而此时,九龙坡区法院的法官并未因案件陷入困境而气馁,在细致梳理、深入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执行法官终于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被执行人机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系浙江余姚人,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前就将公司机器设备等财产转移处置,随即离开重庆,下落不明。该案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明显是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来逃避赔偿义务,在公司已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如何促使公司股东履行义务成为破解执行僵局的关键。法院遂以被执行人陈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将该案已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利用网上追逃技术在云南某地将陈某逮捕归案,后经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陈某是利用查封期限到期而申请人未申请执行的时间差处置的公司财产,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法追加破僵局

  执行法官在查阅被执行人原始工商档案信息后发现其验资报告中发起人股东陈某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出资,随即到相关银行调取转账记录,发现陈某在通过银行转账出资后的第二天就将注册资金抽逃。在获取相关证据后,九龙坡区法院通过听证程序追加被执行人股陈某为该案被执行人。但九龙坡区法院利用此时机,告知陈某其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彻底打消了其规避执行的侥幸心理。“我保证在6月份前把钱打到法院。”在法律面前,陈某最终承诺履行赔偿义务,与申请人小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日前,陈某已将第一笔10万元的赔偿金通过法院赔付小郎,剩余部分正在按期履行中。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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